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已将盈林证字(2009)第5331231501212号中的533123150301G3DYMSY01098 宗地转移登记至莫少波、曾和平莫亚红名下相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量:5973    作者: 日期:2020/6/24

编号:202006240001

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盈江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盈法执协字第157号,协助执行被执行人金桥生名下所有的盈林证字(2009)第5331231501212号中0533123150301G3DYMSY01098宗地,小地名“狼鸟胆”,面积为189.5亩的林权变更到申请人莫少波、曾和平、莫亚红名下的送达证,因权利人金桥生未配合过户手续,未将盈林证字(2009)第5331231501212号原件交回登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按照《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盈法执协字第157号,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6月24日已将盈林证字(2009)第5331231501212号中的0533123150301G3DYMSY01098宗地转移登记至莫少波、曾和平、莫亚红名下,转移登记后的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20)盈江县林不动产权第0000321号;

2.原盈林证字(2009)第5331231501212号中的0533123150301G3DYMSY01098宗地相关登记信息,已从该证中移除并记载于盈江县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告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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