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州局党组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州、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锚定省委“3815”战略部署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大力开展法治自然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自然资源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4年以来,中共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7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支部大会1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周一集中学习44次,青年干部座谈话会1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党组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融合发展,精心打造“党建引领 自然先锋”党建品牌,拓展党建品牌效益,坚持党组统领、支部示范、党员带头、干部响应,立足党建工作和自然资源工作深度融合,把党建元素融入自然资源工作的各个领域。目前,班子成员累计指导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学习10余次,梳理制定我局“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清单9个,推动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4个,累计办证188本、畅通渠道1条,梳理制定涉及我局“三重”工作清单3个,完成“5+N”反馈问题整改2个、取得阶段性实效2个。
2.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践。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融入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自然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和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学习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印发《盈江县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并动态调整。2024年,利用周一例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新修订行政复议》等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29余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
(二)加快推进科学立法,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省人大、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出台实施。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国家、省立法进度,积极配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2.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州、县政府有关要求,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做好新立、修改或者废止工作。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新旧政策文件的衔接。截至目前,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清理出规范性文件2份,已全部废止。
(三)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加强依法行政制度落实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适时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2024年以来,对21件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作出预审意见21份。
2.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自然资源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制度合法、科学。2024年对1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按《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对82份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3.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为重点的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土地矿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2024年以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一是在盈江县县域内巡查41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及时、有效的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开展执法踏勘68次,其中:用地预审、报批、供地踏勘共52次,出具相应执法监督踏勘意见52份;矿业权执法踏勘16次,出具矿业权执法监督意见16份。认真开展违法案件办理,2024年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4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0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1件,移送平原镇人民政府1件,当事人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完成整改,免予行政处罚4件);违法采矿案件4件。报送备案行政处罚决定15份。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加强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学习。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法的执法资格。2024年动态清理出执法人员调出2人、退休6人、执法证过期3人,收回执法证件6件,及时将具备合法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年末实有46名行政执法人员、2名法制督察人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整理出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涉及行政许可案卷106件、行政处罚案卷6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2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件;行政处罚6件。被县级抽查评查10件(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5件)、州局抽查评查4件。县级评查结果反馈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不合格1件。认真组织对案件评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卷文书质量。四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结合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实际,落实赋权乡镇行政职权事项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并完成乡镇赋权工作情况评估。目前赋权事项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赋权有效和精准,符合赋权要求。为解决乡镇政府为群众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跑腿多、耗时长、效率低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技术开发,将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监管系统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功能延伸至乡镇,2024年6月11日完成乡镇业务培训并正式启用监管系统乡镇节点。五是梳理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61项,为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提供保障。其中,行政处罚14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3项。六是建立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全面开展“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办发〔2022〕50号)和《关于盈江县2024年“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计划清单(轮次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制定《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NO.2023-105)和《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同联动监督工作计划清单(2024年度)》。并按照方案要求协同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0月14日至25日对全县15乡镇、1个农场开展协同联动监督检查工作,以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工作材料的方式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指导,发现问题24个,已解决22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
(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1.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应诉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职责分工和办理流程。积极配合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实施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2024年以来,积极配合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做好行政复议案件1件,县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了维持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不动产更正登记。
2.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诉讼案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积极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2024年以来,接受行政应诉案件3件,已作出判决1件,作出裁决1件(同意再审申请人撤回上诉),待作出判决1件。
3.强化自然资源争议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征地批复、耕地保护、矿业权审批等领域案件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二是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案件败诉率下降,扭转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高发多发态势。三是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2024年共收到信访件28件(含重件),其中:上级督办件2件,转办件8件,抄送件1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四是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建议提案29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8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办理。五是制定《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分析反映的问题整改方案》,针对调查报告分析反映的问题列出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差距和不足,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好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开展“3.22”世界水日、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与自然资源领域实际相结合开展普法,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60余份。
2.健全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适时转发、刊载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案例,推进“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工作机制,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坚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治,组织观看《赌输的人生》等各类警示教育片和学习刘永幸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余部。组织干部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的典型违纪问题15场次。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法治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抓好《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聚焦土地要素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落实自然资源部门服务民营企业七项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①完成《盈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于2024年6月7日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②积极开展盈江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第一轮县级部门意见征求形成初步成果,待组织审查。③完成《乡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并于5月完成乡镇及公众意见征求,8月完成县级部门意见征求,9月完成听证会程序,目前正在按程序组织报批。④完成盈江县9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审批及入库备案工作,审批率及入库率均达100%。⑤认真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目前正按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中。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自然资源部门法治保障。
2.依法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盈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盈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县级部门计划和部门联合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盈双随机联发(2024)1号),组织编制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抽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公开抽查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抽查方式等内容。10月前全部按计划完成抽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力争“双公示”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推进信用应用工作,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024年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06件。
4.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加强部门业务数据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汇聚共享,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024年共核发“一书三证”182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8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90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件。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92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9件。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106件。开展房地产项目审查工作。2024年共召开国土空间会议5次,审查盈鑫墅院、美丽迎江一期(A、B、C区)B区调整、盈江县新城乡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邦金商业综合体、云书九樾、盈江县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城乡、旧城镇、昔马镇)中心公墓、盈江县太平烟叶工作站、盈江县育苗科研基地、盈江县优质稻良种产业、盈盛小苑、德宏州盈江县老年公寓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调整、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规划调整、盈江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盈江县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弄璋镇中心公墓建设项目、支那乡中心公墓建设项目、勐弄乡中心公墓建设项目、卡场镇中心公墓建设项目)19个。指导乡镇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并开展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业务培训工作,截至目前,15个乡镇共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328件。二是全面提高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报件质量,依法依规做好土地供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保障,2024年共组件21个报件。其中:单独选址项目9个170.28亩;城镇及村庄批次用地12个2898.9亩。编制两个成片开发方案。在供地工作中,截至2024年12月30日供应土地16宗,土地总面积231.4269公顷(3471.40亩)。
节约集约土地,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盈江县2009-2023年批而未供基数为5677.71亩(动态),全年处置任务为1703.31亩(即基数30%)。目前,已处置15宗3464.68亩,处置率达到61.02%,已完成省州下发全年处置目标任务。盈江县闲置土地基数为64宗3032.16亩,受司法查封因素盈江县闲置土地基数核减为1654.84亩,全年处置任务为579.19亩(即核减后基数35%)。目前,已通过动工方式处置13宗637.90亩,处置率达到了38.55%,已完成省州下发全年处置目标任务。盈江县闲置土地发生率目前为7.66%。三是抓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托“互联网+不动产”建设,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不断提高窗口群众办事便利度。认真开展大厅窗口“体检”整治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云南省审批服务事项,对窗口业务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各环节,统一工作流程、办事时限、审核标准、办事指南,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让办事群众方便知晓、应知尽知。树牢服务意识,精准做好咨询引导服务。2024年以来,开具各类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1828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228 本,不动产登记证明 1557份,办理查封登记56份、解封登记42 份,注销登记695份,林权类不动产发证面积25208.5亩。累计办理互联网十不动产 2300件,其中:抵押权首次登记1154件、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968件、预告登记77件、抵押预告登记73件、二手房转移登记(个人)14件、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转移联办8件、一手房转移+抵押首次联办4件、抵押注销1件、交房即交证资格申请1件。四是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矿业权人通过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2023年度信息,共有探矿权10宗、采矿权25宗采矿权完成网上信息公示工作,公示率均达到100%。根据《盈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2024年公开挂牌完成出让采矿权2宗。2024年以来共组织150余人次、出动26辆次对全县64座次矿山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七)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强化法治工作基础
1.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实业务机构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全力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立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述法、立法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制度,规范经济合同等法务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信用信息管理。
3.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支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制定《盈江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及要求。按照本部门本行业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由执法监督、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授课采用本部门业务骨干讲授和自然资源系统上级部门业务培训视频开展。以“集中授课+视频补课”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采用督促检查自学等补充方式完成执法培训。确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能按时完成培训计划。完成培训执法人员55人、课时44.13小时。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涉法涉诉、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尚有死角,宣传手段单一,宣传方式不够新颖;宣传材料主要为宣传册、宣传单等,而群众更喜欢实用性强的东西,如围腰、日历等,不能很好地吸引群众;部分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参差不齐;人员配备情况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且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了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过问、重点环节及时协调、重要任务及时督办,全面推动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年内2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事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党组(扩大)会议27次,学习贯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干事能力,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四、2024年推逬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依法行政重要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综合评估,完成“八·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州、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锚定省委“3815”战略部署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大力开展法治自然建设。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落实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土地执法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落实“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拆除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强制执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分步分类、稳妥有序、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年耕地保护督察和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存量问题整改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自然资源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决策效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做到用权留痕,防止决策任性。
(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实现审批事项表格化、电子化。强化行政审批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审批权力的控制与制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七)加强行政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25年,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法治自然”的建设和发展。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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