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280    作者: 日期:2026/1/22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盈江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总结“八五”普法的成效经验,谋划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的关键一年。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为盈江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2025年8月29日,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专题组织开展1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及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学习,2025年以来学习了27次;三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周一例会第一议题学习,2025年以来召开周一例会共35次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其中,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4次。

(二)充分发挥党组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强化党组班子法治建设集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积极做好法治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三重角色”。研究制定《2025年盈江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统筹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5年研究总结法治建设工作1次,研究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2次。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5年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专题述法活动1次。

(三)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一是做好新修订《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政府规章起草工作。①完成《盈江坝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2025年5月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通过审查,完成审批;②积极开展《盈江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编制完成,于 2029月10日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③组织编制盈江县14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 20212月17日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9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审批及入库率保持100%。三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学规划村庄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共计187宗。

(四)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州、县政府有关要求,适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做好新立、修改或者废止等“立改废”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统筹做好新旧政策文件的衔接,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继续有效地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纳入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25年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五)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一是推进落实《德宏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成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情况终期评估。二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5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4人,并定期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新取得行政执法证3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做好盈江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工作。2025年完成培训执法人员43人,课时60余小时。四是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要求。按照《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盈江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和人员整合并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设置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执法二大队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县自然资源局名义开展执法。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与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1月23日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事项共计3类,其中行政处罚15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3项。按期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做好总结评估和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为重点的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土地矿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2025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件,其中:违法占地案件17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件,正在调查处理9件,共处罚没款14.7178万元;违法建设案件12件,已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12件;无证采矿案件2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件,正在调查处理1件,共处罚没款7.4645万元。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7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

(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适时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以来,对20件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作出预审意见20份;对38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42份(二次审核4份)。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信息公开256条。

(七)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领域突出问题。2025年度盈江县案卷评查抽到县自然资源局执法案卷12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5卷(全部为优秀卷);行政许可案卷7卷(全部为优秀卷)。县司法局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抽查,随机抽查全县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办结的24卷行政处罚案卷,抽到县自然资源局6卷,反馈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优秀2卷、合格4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案卷评查抽到盈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案卷1卷,评查反馈为合格。已按照反馈问题采取措施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加强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做好行政执法和监督数据的收集填报、分析汇总和情况上报工作。2025年有6件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录入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案件备案23件。三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15乡镇、1个农场开展协同联动监督检查工作,以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工作材料的方式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目前已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有2起涉及党员干部的土地违法案件,依照法律程序已移送至中共盈江县纪委监委处理。四是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做好上图入库。积极指导盈江县15个乡镇和农场设施农业用地项目选址工作,配合乡镇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用地相关政策指导服务。2025年完成8宗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完成省厅下发设施农业用地问题核实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续期、停止生产、撤销备案)共计54宗。

(八)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备案报告制度。2025年完成行政诉讼案件报告2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

(九)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机制,明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文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2025年落实和反馈检察建议1件。

(十)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调处各类土地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全年信访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调解土地纠纷15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按时上报排查化解情况,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分类台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大涉稳案件管控清单》。2025年以来协助政法委、辖区乡镇等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查处理7件,针对发现的矛盾风险,涉及乡镇的及时发函,落实共同责任。参与卡场镇调解土地纠纷2次,发函落实矛盾纠纷共同责任1次。2025年以来,收到各类信访件7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转送和上级督办交办27件(含重复件1件,中央巡视组交办13件)、抄送47件。截至目前针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和理由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均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并作了相应的处理。2025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A类8件,B类2件、C类4件。另收到盈江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办理结果为B、C类代表建议“二次交办件”25件,已全部完成二次答复,其中:A类12件、B类5件、C类8件。发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现问题反馈机制作用,深入剖析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具体原因,开展针对性整改。2025年完成2件行政败诉案件整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及规划管理、征转用地、耕地保护、矿业权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案件发现的问题,深入研判行政风险点,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推动出台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促进行政案件败诉率、纠错率下降,扭转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高发多发态势。

(十一)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终期考核和总结验收工作谋划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九五”规划。

(十二)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4·15”民法典宣传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共发放土地、矿产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册等8140余份(册),接受咨询420余人。2025年5月中旬以来,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分别到15个乡镇1个农场专题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两场30余场次。利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强调耕地保护“八不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五不得”,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严禁”,杜绝不知红线违法。

(十三)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7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动态更新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十四)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召开3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学习会议,严格行政检查程序和标准,清理公布检查事项9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每月1至15号除特殊情况不开展行政检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2025年以来,共对2家存在轻微违法的企业适用减免责程序,通过指导整改实现违法问题纠正,既维护了执法权威,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十五)优化提升行政效能。聚焦土地要素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落实自然资源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推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标准化,推动自然资源审批事项集成化、信息化、数字化。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责任事项。推进落实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流程、材料、环节、时限再改造再提升。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理念。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2025年已取得批文项目7个124.61亩;正在组织7个报件135.28亩;上报1个成片开发方案,《盈江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总用地规模为9.3243公顷(139.86亩),拟建设项目5个;共配合完成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5个批次2.6687公顷(40.03亩)。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土地供应工作。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5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5宗,土地面积17.2278公顷(258.42亩)。三是认真开展好地籍档案的公开查询服务工作,及时为社会提供各种地籍资料查询共1433份;接受理了31个(次)单位的咨询及基础测绘成果共享,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四是完成3宗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和3宗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五是2025年度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8833件,办结率达99.2%,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速80%。其中,不动产权证书缮证登簿4785本(房地一体类3255本、林权类1530本,林权发证面积44015.39亩),不动产登记证明缮证登簿1291件(抵押权首次登记1237件、预告及抵押预告53件、居住权登记1件),办理各类查询1904件,完成注销登记743件,查封及解封登记110件(查封75件、解封35件)。依托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监管平台办理业务1652件,涵盖抵押权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多类高频事项。六是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025年共核发“两证两书”182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6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68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件(用地预审8件),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114件(用地预审8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9件。指导乡镇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并开展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业务培训工作2025年盈江县15个乡镇共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360件。

(十六)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推进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遵循“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落实业务机构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法治自然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自然资源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课程。落实宪法宣誓、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述法制度。2025年以来,落实旁听庭审1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1次;完成盈江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七)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支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落实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2025年7月11日在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召开盈江县全面从严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联席会议土地监管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共计69人。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坚持的不够。大部分工作人员在一线,只能以干带学,自学及参加单位组织各项学习培训较少。

(二)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县自然资源法治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个别执法事项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参差不齐;人员配备情况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需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四)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案件败诉率、纠错率较高,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融入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法治自然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州、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锚定省委“3815”战略部署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贯彻落实盈江县“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和《盈江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制定了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推进盈江县“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任务,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开展1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事项;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7次,学习贯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干事能力,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始终,全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2026年推逬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依法行政重要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州、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大力开展法治自然建设。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抓好全局常态化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钻研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自然资源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决策效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做到用权留痕,防止决策任性。

(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实现审批事项表格化、电子化。强化行政审批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审批权力的控制与制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七)加强行政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