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

浏览量:25346    作者: 日期:2016/8/10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基本要求,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能,努力树立良好形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便捷、及时地依法获取行政政务信息,充分发挥行政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及时限

    ()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领导分工:长期公开。

    2.主要职能:长期公开。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政务公开工作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长期公开。

    4.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长期公开。

    5.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长期公开。

    6.便民利民办事程序:长期公开。

    7.本机关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长期公开。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开。

    9.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重大活动安排、开展情况:及时公开。

    10.工作简报:长期公开。

    ()内部公开的内容

    1.违法、违纪情况处罚结果:及时公开。

    2.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及时公开。

    3.机关预算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4.机关基本建设情况:及时公开。

    5.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公开。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1.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先由各股室提出,再由分管领导审批,视情由主要领导签发。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依申请公开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公开形式

    ()内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办公OA、会议、文件、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外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政务公开网等方式公开。特殊情况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局党委委员任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股,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规范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办全面管理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对每次公开的内容进行存档;要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的内容;要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程序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3.严格外部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对外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受理举报科室:局办公室;举报电话:818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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