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精神,结合盈政办〔2016〕132号实际,特制定单位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⒈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各股室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大行政审批的下放承接、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督促指导,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⒈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⒉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项目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
⒊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及办理事项标准化便利化信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⒈推进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加大扶持政策、扶持成效、扶持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签订责任书、建立申报项目计划、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落实等情况。确保扶持对象企业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⒉推进帮扶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帮扶户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帮扶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⒊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政策措施,推动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做好集中展示。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⒈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⒊深化单位财金信息公开。经本单位班子会决定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事项完结后二十日内由单位财务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单位预算、决算中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单位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预算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决算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单位 “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需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决算应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除此之外,单位还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⒈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单位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发表讲话、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⒉推进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单位履职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单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总结完善单位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单位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⒉开展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确保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加强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适时对股室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股室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