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盈江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的事项、抽取单位及依据
(一)部门抽查事项、对象及依据
1.联合抽查事项:从事商业流通领域经营活动,经德宏州商务局随机抽取,2024年检查对象为:二手车交易、汽车新车销售。检查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
2.部门抽查事项:从事商业流通领域经营活动,经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随机抽取,2024年检查对象为: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依据:《成品油管理办法》。
二、抽查方法、时间及人员
通过现场查阅经营台账、档案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联合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3日,检查人员由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2名(板有文、岳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罗丽波、李仁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名(李艳波、赵明常)组成。部门抽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检查人员:板有文、岳佳城。
三、抽查情况和结果
(一)检查情况。经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新车销售、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等5家从事流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正常经营3家、歇业(二手车交易)1家、注销(汽车销售)1家。个体户及企业基本能够按照行业有关管理要求规范经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地点,悬挂标准标识门牌、办公设施齐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务程序等制作上墙,按程序办理税务登记,公章由专人保管;从业人员自觉服从市场监管,依法依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目前,未出现被投诉的问题。
(二)检查结果。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四、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今后,我局将持续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推动工业、商务、科技系统行政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