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6年6月6日—6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6日—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 编:679300 |
||||||
|
项目名称 |
盈江县宏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宏林贸易有限公司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仕明工业园区内,占地13349m2,建筑面积7180 m2,建设一条汽车检测线,满足A型以下所有车辆,检测量21850辆/年,日检测最大检测量90辆;一条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检测线,二三轮摩托车检测量57500辆/年,日检测最大检测量200辆。配套设施有综合服务楼、停车场、洗车场、试车跑道、驻车坡道、绿化等。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3.3%。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设废水。 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④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主要为检测车辆废气。 ②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③噪声:主要是检测车辆噪声。 ④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场地回填过程中要及时夯实并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有扬尘产生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3)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应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应及时运走处理。 4)施工场地周围及作业面设置围栏及防尘帷幕,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特别是要在与项目区距离较近的敏感保护目标与项目区之间设立挡墙、防尘帷幕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影响。 5)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并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6)冲洗进出工地车辆车轮,保证车轮清洁;工地内行驶车辆限制行驶速度,减少动力扬尘产生。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该项目施工现场每天施工人数约需要50人,施工人员不在工地住宿,因此用水量较小,约为2.5m3/d,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2)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进入项目区周围下水道等。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减振处理、优化施工方式;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如分段进行混凝土浇灌等措施,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2)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3)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的影响。 4)合理布置声源,固定噪声源应集中布置于厂址南部。 5)项目不得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如遇连续作业情况需提前公示并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批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2)于项目东南建设一旱厕供职工使用,定期请农户清运还田或请环卫部门清运。 3)装修油漆桶应妥善保存,并由厂家回收。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保持项目内的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车间内设置换气扇,加强空气对流。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城市雨水管网,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盈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2)项目建成后工业园区污水加压泵未投入运行的,项目应当在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大于3m3,并保证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 3)化粪池设计总容积为8m3,保证污水停留时间大于24小时以上。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应加强绿化工作,规划道路边设置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和密植灌木,应采取乔、灌、花、草相间、并密植的方式进行绿化,利用植物屏蔽区外交通噪声。 2)项目内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必要检测时除外)。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1)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率100%。 2)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妥善处置,严禁乱堆乱放,处置率达到100%。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盈江县宏林贸易有限公司关于盈江县宏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011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654192841@qq.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下段永胜居委会旁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