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计上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环境问题查处工作情况的通知》(督字第27号)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我县接到的督察组转办件调查及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转办件举报主要内容
自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2016年7月15日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我县共接到1件转办件(督转第15号),举报主要内容为“云南省的有色矿山、有色冶炼及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企业的环保设施多是摆设”。
二、转办件办理情况
㈠有色矿山
我县共有5家有色矿山采选厂,均为铅锌矿采选行业,矿山开采产生的生产废水均设置有沉淀池进行处理,选矿厂废水进入尾矿库,尾矿库进行了防渗并设有循环回用系统。
县环保部门仅在2014年的检查中发现云南省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私自架设管道排放尾矿库废水,发现这一情况后,县环保部门立即责令该厂拆除排水管道,并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拆除了排水管道并缴纳了罚款。该公司因原料不足自2014年以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㈡有色冶炼
我县冶炼企业有18家硅冶炼行业,1家电解铝厂。
其中18家硅冶炼企业有1家于2013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其余17家均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有洗石废水和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及经沉淀池处理后的洗石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回用,未能回用的生产废水经统一排放口排放,废水统一排放口已做规范化整治,并安装了超声波流量计。
我县电解铝厂的生产废水进入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该电解铝厂已于2015年停产。
㈢造纸行业
经核实,我县无造纸行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加大有色矿山、有色冶炼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未经环保设施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对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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