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11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6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盈江-中央皓城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 |
建设单位 |
盈江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盈江-中央皓城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城区,毗邻大盈江广场,地块三面环路,用地南侧为16米宽规划道路,西面与芒丙路相连,东面与赏建路相联;用地东侧为16米宽规划道路,与用地南侧规划道路斜交,另一端与永盛路相联。规划用地面积102.59亩。建设单位于2012年2月委托云南大学编制了《盈江-中央皓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8月17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盈江-中央皓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环审〔2012〕36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项目分两期建设,用地东侧为一期,原名风情雅苑住宅小区,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3月竣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约44.35亩,建筑面积49707平方米,为11幢多层住宅(7层)和沿街商铺(4层),已开发建设完毕,配套设置了雨污排水管道、垃圾收集点。 用地西南侧为二期工程,于2012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4年3月竣工,用地面积58.24亩,拟建9幢18层高层商住楼,由于市场原因,项目二期工程只修建了4幢高层商住楼(1幢、2幢、9幢为11层建筑,3幢为18层建筑)配套设置了雨污排水管道、垃圾收集点。 项目实际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46265.5平方米,现已竣工一期工程(风情雅苑)和二期工程部分(1#、2#、9#楼为11层,3#楼为18层,物管房为2层)合计建筑面积为92837平方米,未开发的第二期规划建筑面积为53428平方米,其中5#、6#、7#、8#楼由18层建筑变更为11层建筑,4#楼为18层建筑保持不变,总户数由1349变为1083户,机动停车位由981变为701个。 项目二期原计划修建地下车库,经盈江县人防办同意,业主方向人防部门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取消地下车库建设。本次验收包含项目一期工程以及二期部分工程内容(已开发建设的1#、2#、3#、9#楼,物管房),不包括入驻商铺,商铺经营项目应依法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实际落实情况 ⑴废水 ①项目施工期设置旱厕一座,及时清掏作农家肥。 ②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降尘,不外排。及时清运渣土,未发生渣土及污水堵塞沟渠事件。 ③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原材料妥善安置,未发生雨水冲刷造成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⑵废气 ①建设方在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废土和建筑物料进行合理堆放,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②土方开挖时,进行适当喷水,以减少扬尘量。 ③施工场地周围及作业面设置了围栏及防尘帷幕,减少了施工扬尘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④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 ⑤建筑材料选择绿色环保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由业主自行装修。 ⑶噪声 ①项目施工时尽量避开了午间及夜间休息时间,同时产噪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分散,且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 ② 物料运输时,运输通道远离居民点和噪声敏感区域,在居民区行驶时减速,禁鸣。施工场区内未设置加工切割场地。 ③项目施工期间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④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未收到噪声扰民的投诉。 ⑤项目施工期间使用了商品混凝土,未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⑷固废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废物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做到分类回收,资源利用,施工期未发生污染纠纷事件。 ③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加盖防护,有效避免了泥土撒落造成的环境影响。 二、运行期环保对策措施实际落实情况 ⑴废水 ①项目已经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统一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盈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化粪池,共建设化粪池12个,容积达1067.86m3。 ③经盈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外排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⑵废气 ①项目内居民使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②各幢居民住宅楼均设置烟道并安装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由烟道向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③项目已进行多层次、多物种绿化,绿化面积已达到环保要求。 ④项目取消地下车库建设 ⑤项目生活垃圾由带盖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物管部门委托每天及时清运,避免了生活垃圾异味扰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宣传,居民户选择绿色环保材料进行室内装修。 ⑶噪声 ①项目内已经设置限速及禁鸣标识,降低车辆噪声。区域设置有绿化隔离带,减小外环境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②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配电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电梯提升机等均置于独立设备间内,电梯提升机位于高层居民楼顶层独立设备房内,柴油发电机位于小区花园独立的房间内,设备均采用低噪设备,通过隔声及距离衰减噪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经盈江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边界四周环境噪声进行监测,项目除北面(1#)昼间超标0.5 dB(A),运营期东面、南面、西面区域环境噪声均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③物管方已制定装修管理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装修。 ⑷固废 已在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盈江县城市卫生监督管理站运至盈江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已签订清运协议),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委托盈江县城市卫生监督管理站定期进行清掏清运。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被调查对象中个人及团体对该项目无意见和建议。受调查公众对本项目总体态度76%的人满意,24%基本满意。在调查开始前,对受调查公众都进行了认真的解释和项目的介绍,得到被调查公众的理解和认可,100%的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未发现不满意情况,说明项目的建设得到了调查公众的认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调查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是总体满意。 团体部分:100%的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100%的团体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并支持项目建设,60%的团体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废渣,30%的团体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扬尘;10%的团体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废水; 60%的团体认为建设施工期间带来水土流失程度一般,30%的团体认为建设施工期间带来水土流失程度小;10%的团体不知道项目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100%的公众对项目在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安全措施等方面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100%的团体对该项目所做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80%的团体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好,20%的团体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一般。 个人部分:100%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00%公众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并支持项目建设;68%的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噪声,8%的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扬尘;24%的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废渣; 52 %的公众认为建设施工期间带来水土流失程度一般,20%的公众对建设施工期间带来水土流失程度不知道; 28%的公众认为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小;20%的公众认为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小,68%的公众认为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一般,12%的公众认为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不知道;100%的公众对在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安全措施等方面表示满意;100%的公众对该项目所做的环保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56%的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好,44 %的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一般。 本次公众调查的调查人员范围涉及面广,调查、走访人数多,调查结果在项目建设所在地、村委会具有一定代表性。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盈江县盏达河盈江县城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新建村和胜隆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大盈江盈江县工程管理处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盈江县盏达河盈江县城段治理工程位于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新建村和胜隆村境内,属大盈江I级阶梯地,平原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中心,盏达河盈江县城河段左岸上段居住人口较多,下段为盈江县城正在发展中的南部新区。盏达河流域形状呈扇形,集水面积326km2,河道全长38.5km,河道平均坡降为0.57‰,河宽在50~90m之间,由于河岸多为砂壤土、砂土构成,天然河岸稳定性较差,盏达河与大盈江汇口向上3.9km至9.3km的盈江县城河段,洪涝灾害发生频繁,对沿岸的农田和县城居民产生的危害极大,每年汛期盈江县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防洪抢险。通过对盏达河盈江县城河段进行整治,逐步形成完备的防洪体系,减少防洪应急抢险的负担,确保沿河左岸县城居民的生命财产和农田免受洪水危害,并对促进边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治理段起点位置为小芒丙,起点河道里程为K0+000,终点止于平原镇姐岗桥,终点里程为K5+063,河道治理长度为5.063km,只对盏达河左岸进行治理。本次治理河段保护盈江县城和农田面积1.5万亩,保护人口2.0万人,设计洪水为20年一遇。 云南省盈江县盏达河盈江县城段治理工程取土场属小型矿床,矿区位于太平镇弄盏村项等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山体坡度属缓坡,达10°~15°。山坡植被较发育,主要为杂木、竹子及茅草。山谷水系不发育。项目采区面积3.4 hm2,取土26万m3,用于满足云南省盈江县盏达河盈江县城段治理工程的用土需求。 工程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392.73万元。工程于2013年3月30日开工建设,分标段施工,至2014年4月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施工机械已全部离场,工程已投入使用。 |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
1.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施工场界外的土壤和植被,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将临时占地控制在最低限度。 2.主体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做到了及时清理现场,并对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最大可能地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永久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林地征用手续和缴纳了林地植被恢复补偿费用。施工区内存在的裸地及时进行了补偿种植。 3.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捕猎盏达河干流内鱼类、虾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的行为;未发生水土流失。 4.对于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为占地前的土地利用类型。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未发现废水乱排现象。 6.施工期间的干旱天气对场地进行了洒水降尘,运输过程限速行驶、进行了洒水除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 7.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设备降噪。 8.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程弃渣平铺于堤后耕地,弃渣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清运。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云南盈江“3.10”地震灾后大盈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 |
建设单位 |
大盈江盈江县工程管理处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2011年3月10日,盈江县发生了5.8级地震灾害,大盈江江堤在地震中受损严重,出现多处险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批复的《云南盈江“3.10”地震灾后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盈江县水利局成立法人机构-大盈江盈江县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盈江“3.10”地震灾后大盈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本工程位于盈江县,涉及大盈江左岸的勐展堤、岗勐堤、邦巴堤和拉洪堤,右岸的大小沙堤和莫轰堤,支流盏达河关纯堤和盏达堤,总长38.4km。 |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
1.施工场地已做到洒水抑尘、易飞扬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运输,施工单位租用了12辆洒水车对敏感路段进行洒水压尘; 2.建设单位在取土场、江堤工程区内建设了沉淀池12个,目前沉淀池已恢复原状。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作为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不向外排放。建设单位在取土场、江堤工程区内建设简易旱厕12个,粪便废水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施于项目区周边农田,目前简易旱厕已拆除,恢复原状。沉淀后可作为生产用水,在旱季可用于场地、道路压尘水; 3.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夜间未施工,运输车辆也安排在白天进出,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禁按喇叭,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弃土回填于沿线闲置地,各施工片区营地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运回盈江县垃圾处理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施工前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域内外的植被、作物。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盈江县蓝恒木居木材加工厂红木家具技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拉勐村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蓝恒木居木材加工厂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验收监测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盈江县蓝恒木居木材加工厂建设地点位于平原镇拉勐村北侧,腾陇公路旁。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实际投资的4.77%。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4月竣工,施工期4个月。现场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已投入运行,在运行期间企业生产线、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
盈江县蓝恒木居木材加工厂红木家具技改扩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等环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采取了一定的环保 措施防治污染,整个工程在建设和拟运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有关批复要求。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的扬尘控制措施,在作业场所采取了围挡措施,项目设置专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洒水工作,同时设置了车轮冲洗槽对车辆进行冲洗,原材料堆场使用帆布覆盖;针对噪声污染的噪声控制措施,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文明施工,设立临时的声障设施等;针对水污染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针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回填厂区找平,生活垃圾请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 废气:通过在原料切割机处安装喷淋,降低其粉尘产生量;在磨、钻、刨等操作台均安装了集气罩,通过管道引入到操作台附近的两个布袋除尘收尘装置后外排。同时加强车间空气流通,以减轻粉尘对工人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废水:员工生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餐饮废水经泔水桶收集后由附近村民运回家用于喂养牲畜,洗漱废水成分较简单,外排,其余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浇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原料切割时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距离衰减和围墙的屏蔽,使其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改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木屑等生产固废,其次为在厂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厂内设的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并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边角料、木屑等生产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委托个体户定期清运。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
|
|
|
|||||||||||||||||
|
盈江县平原生猪定点屠宰厂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平原生猪定点屠宰厂 |
|
|
||||||||||||
|
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同意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万立方米板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旧城镇喊撒村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石皇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验收调查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一)项目工程概况 |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
1.废气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011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654192841@qq.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下段永胜居委会旁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