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6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 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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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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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下段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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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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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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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下段。本项目由盈江县民政局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委托云南大学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3年4月17日取得《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盈环审〔2013〕26号)。 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于2012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13年4月30日竣工。 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建设救灾仓库1幢,包括物资仓库、清洗消毒房、监控室、办公室、财务室等,并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供电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991.89平方米(包括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总建筑面积为822.36平方米,为二层框架结构。总投资为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7.0万元,占总投资概算的15.4%。 2016年8月19日盈江县民政局委托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2016年9月22日、23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项目建设及有关自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盈环审〔2013〕26号)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监测单位制定了验收调查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9月22日—23日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在详细调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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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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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未建厨房;项目区建有绿化带。 2.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建化粪池1座,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只考虑用漂白粉来消毒)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项目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流入市政雨水管中;化粪池未达到清掏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3.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能做到人车分流;设置禁鸣标志。 4.固废保措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盈江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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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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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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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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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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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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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下段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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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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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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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下段。本项目由盈江县民政局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于2014年7月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3年12月19日取得《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盈环审〔2013〕142号)。 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31日开工建设,于2015年7月31日竣工。 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32.98平方米,为四层框架结构,其中一层总建筑面积793.90平方米,主要为库房及综合活动室(军休、老年人)、值班室、保管室等;二层总建筑面积775.51平方米,主要为救助管理站、儿童居室、卫生间、办公室等;三层总建筑面积775.51平方米,主要为综合培训室、教室、财务室、资料室等;四层总建筑面积588.06平方米,主要为档案室、休息室、健身室等。本项目绿化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绿地率为30%,道路广场面积1345平方米,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30个,总投资为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5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概算的6.16% 2016年8月19日盈江县民政局委托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2016年9月22日、23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项目建设及有关自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盈江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盈环审〔2013〕142号)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监测单位制定了验收调查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9月22日—23日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在详细调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盈江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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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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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区建有绿化带。 2.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建化粪池1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项目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流入市政雨水管中;化粪池未达到清掏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3.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能做到人车分流;设置禁鸣标志。 4.固废保措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盈江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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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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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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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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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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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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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配套工程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25号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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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德宏州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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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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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配套工程新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2165.96676万元。主要建设学生餐厅、学生宿舍楼、校大门及校园主干道、塑胶跑道运动场及配套看台、篮球场(6块)、排球场(4块)、厕所等,总建筑面积为30840.5m2,其中学生宿舍及后勤用房建筑面积为5430.5m2,其余(田径运动场、篮排球场校园主干道等)面积为25410.0m2。由于科技综合大楼配套资金尚未到位,科技综合大楼目前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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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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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雨污分流制,设置了1个隔油池,容积为6.0m3;共设置3个化粪池,总容积为80m3。项目餐厅废水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盛路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最终可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校方承诺寒假期间进行整改,在2017年2月25日之前将烧水房的燃柴锅炉改为电加热锅炉。 3.设置1套油烟收集装置,将餐厅厨房油烟通过油烟收集装置引至通过餐厅内置烟道于楼顶排放。 4.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均采用地埋式,周围绿化带与建筑物隔开;校区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上设遮盖棚避免太阳暴晒。 5.出入口设置减速带,餐厅排烟系统风机接口处采用帆布软连接、底部加厚胶垫防震;同时学校整体进行了绿化。 6.餐厅设置塑料大号垃圾桶4个,集中收集餐厅残食后由附近的养殖户每天清运作为猪饲料。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共有20个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委托盈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清运、清掏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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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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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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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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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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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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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与阔时路交叉路口 |
建设单位 |
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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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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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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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位于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与阔时路交叉路口。本项目由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于2010年8月委托云南省德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0年10月12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0〕78号)。 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 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为商住一体的综合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5300m2,总建筑面积21230m2,绿化面积1350m2,容积率3.94。项目总投资3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万元,占总投资的1.8%。建有1单元9栋、2单元3栋,小区住户150户、商铺39间、地下停车位38个和150m2左右的非机动车停车位。 2016年10月28日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保山谱利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2016年11月3日、4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项目建设及有关自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0〕78号)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监测单位制定了验收调查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11月3日~04日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在详细调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盈江星星佳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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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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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小区各栋楼都设置了内置烟道,入住居民厨房均安装了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净化后通过内置烟道到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区设置地下停车场,车库入口靠近阔时路通风、停车场内有通风口,上下楼梯2部通风,汽车尾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时间较短、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小区内部进行了绿化。 2.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建有雨污分流系统;2013年9月盈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统一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经检测,小区产生的污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盈江星星佳园业主委员会要求合理规范安装家用空调机位置及排气朝向,不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前通道有减速带;小区内建有绿化带。 商业活动均在建筑物内进行,且按照盈江星星佳园业主管理委员会要求,夜间22:00以后基本结束商业活动,要求商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且项目内不涉及娱乐设施,因此商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较小。经检测,除厂界南(目瑙纵歌路)一侧连续2天夜间超标(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其余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均达标。 4.固废保措施落实情况:小区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后由业主自行交由每天从小区门口经过的城市环卫运输车辆,运至盈江县垃圾处置场处理。 商铺生产的垃圾由商户自行交由每天从小区门口经过的城市环卫运输车辆,运至盈江县垃圾处置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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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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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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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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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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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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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兴林农贸市场“3.10”恢复重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邮政储蓄旁)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湘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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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盈江县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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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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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兴林农贸市场“3.10”恢复重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6.24亩(10833.84m2),总建筑面积14529.74m2。新建商住楼12栋,分为A、B、C、D、E、F、G、H、J、K、L、M12种户型,均为三层框架结构,一层为商铺,商铺面积为4140.49 m2,二层及以上为住宿,建筑面积为10389.25m2;新建农贸市场大棚,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276.13m2;路面硬化5717.22m2。项目实际总投资438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占总投资的1.63%。农贸市场建设分为固定杂货用品区、腌制品区、肉禽蛋销售区、禽、鱼宰杀区、水产品及禽类销售区、粮食、豆类及杂粮销售区、蔬菜销售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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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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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建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废水均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侧阔时路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共设置9个三级化粪池,化粪池总容积为85m3。 2.农贸市场产生的异味经大气扩散稀释,异味不明显。派专人负责对整个农贸市场清扫、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的由盈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每天定时来清运处理,保证整个农贸市场清洁卫生,项目区设置的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并且派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清掏。 3.项目区派专人进行管理,要求进出车辆限速禁鸣。农贸市场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商业活动22:00以后基本结束。 4.垃圾分类收集,派专人负责清扫,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由盈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每天定时来清运处理,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卖。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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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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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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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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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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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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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太平镇烟花仓库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太平镇太平街小坡头弯腰树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恒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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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类型 |
监测报告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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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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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场地位于盈江县太平镇太平街小坡头弯腰树。2012年9月24日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同意盈江恒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在太平镇第三村民小组,小坡头弯腰树的一块荒地上选址建设。盈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盈安监管发〔2012〕46号”文出具了盈江恒邦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选址的初审意见。 本项目于2012年12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盈江县太平镇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12月23日取得盈江县环境保护局(盈环审〔2012〕85号)关于对《盈江县太平镇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建设完成,项目配套设施均已建成,等待验收后投入使用。 受盈江县恒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对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进行了勘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盈江县环境保护局(盈环审〔2012〕85号)关于对《盈江县太平镇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编写出验收监测方案。之后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24日对其进行现场验收监测。现根据现场监测情况、样品分析结果和环保检查,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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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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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安全防治措施。已建立了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安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生活区建立了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2.废水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主要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区污水进入容积为37.5m3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出水经污水桶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已在厂区粘贴禁止鸣笛标志,要求车辆经过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尽量匀速慢行; 4.固废保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自行送到太平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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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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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太平镇板桥村、太平村羊乃社区等周边村民及本项目影响区内长期办公、熟悉当地自然和人文环境,见证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团体等的调查,《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的建设是受当地民众支持的,公众普遍对项目方在环保方面所设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效果较为满意,但公众也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主要是希望维护好环境保护防治设施,预防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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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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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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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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