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5日—9月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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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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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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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弄盈木材加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太平镇贺货村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弄盈木材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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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银发绿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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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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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弄盈木材加工厂始建于2005年,位于盈江县太平镇贺货村民小组,项目占地面积13518.2m2,总建筑面积4420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带锯车间、拼板车间、防腐房、干燥窑、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旱厕等,项目生产橡胶木自然板1200m3/a和橡胶木拼板300m3/a。项目总投资6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占总投资的3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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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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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将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措施后,经环评分析施工期噪声不会对贺货村居民的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土方在项目区暂时堆存后,全部用于项目区晾晒场场地平整,无外运的弃土;钢材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太平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而且其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食堂经净化率达60%以上油烟经过净化后由项目厨房的专用烟道排放,经空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干燥窑废气经集中收集后在末端采用水浴除尘器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对最近的保护目标贺货村贡献值较低,影响较小;拼板车间的木屑粉尘经集气管集中收集后采用除尘室+除尘池处理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拼板车间涂胶及修补工序产生的异味通过车间通风、自然扩散,厂界异味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影响不大;项目区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泔水桶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作牲畜饲料,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沉淀池收集后,由员工清淘后用作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源来源于机械噪声,机械噪声主要为带锯、平刨机、断料锯和单面木工压刨机等产生的噪声,在经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等措施后生成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废木材边角料、木屑和锯末部分作为厂区内干燥窑和食堂燃料使用,其余外售至木炭厂作为原料或居民作为燃料;除尘回收的粉尘外售至木炭厂作为原料;干燥窑残灰和水浴除尘器除尘渣,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耕地及林地施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太平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旱厕粪便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废胶水桶、硼砂、硼酸废包装袋通过分类收集暂存于暂存间后,再交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其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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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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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部环发〔2001〕56 号文关于扬尘的控制措施进行施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尾气为间断排放,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噪声较大的机械设置在项目区中部场界的空旷地带,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③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及夜间禁止施工,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 ⑤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工人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⑥与周边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意见,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的送至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太平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增高1#除尘池高度,避免除尘过程中喷溅外溢造成二次污染,在2#除尘室外增加1个除尘池并配套收集管道处理2#除尘室出口粉尘; ②干燥窑废气采用1套水浴除尘器对烟尘进行净化处理,引至1根15m烟囱达标集中排放; ③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率达60%以上),油烟经过净化后由项目厨房的专用烟道排放; ④在拼板车间紧邻米线加工坊生产区域采用板材进行密封。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1个7m3沉淀池收集生活废水,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 ②制定防腐液沉淀池的检查周期,定期检查池体的完好情况,责任到个人。当池体发生开裂等损坏的情况时,应及时修复; ③将原料场地垫高平整,在降雨前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木材浸泡产生浸泡废水。 ④防腐车间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建议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设备不正常工作而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的设备放置于厂房的中央,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的操作工人,采取轮换制,并发放耳塞等劳保防护,减少对工人的影对声源设备所在地,在不影响工艺流程、生产操作的前提下,可安装消声器、隔声屏障等; ④在项目边界处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于一体的绿化隔离带,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的影响降到最低。 ⑤夜间22时至次日8时禁止生产,如厂家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加班生产,则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另外,每日12:00-14:00尽可能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以免影响周围居民的午休。 ⑥为了避免对沿线居民点造成交通噪声影响,鉴于此,运输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出工劳作和收工作息的时间规律及特点,错开午间和夜间运输,另外进出厂的车辆可以设置禁鸣标志进行控制,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沿线保护目标的影响。以避免由于扰民引起沿线村民不满而和村民产生纠纷。 ⑦在原料卸料和产品装车过程中应规范操作、轻取、轻放,错开午间和夜间装卸,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⑧若出现扰民现场,必须停止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积极配合解决好纠纷问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太平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硬化带锯车间地面,及时将锯末灰装袋或遮盖,将厂区回收的粉尘木屑及时回收清理,集中存放在沉降室内,避免露天堆放二次污染;建议将废边角料集中堆放在成品仓库的一角,保证厂区整洁有序。 ③按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增设一个20m2的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废胶水桶等危险废物。 (5)风险防范措施 ①按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区内专门设置1间危险化学品贮存间,用于贮存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②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盈江县环保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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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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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弄盈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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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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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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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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