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9日—2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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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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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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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工业园区仕明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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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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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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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分为1#地块、2#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29.5㎡。其中: 1#地块总建筑面积71954.50㎡。包括:单层厂房47892.50㎡,多层厂房16199.00㎡,行政办公及展示销售7713.00㎡,埋地式中水处理站150.00㎡。 2#地块总建筑面积65475.00㎡。包括倒班宿舍7875.00㎡,食堂162.00单层厂房46680.0㎡,多层厂房9300.00㎡。项目投资:50741.7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167.28万元,占总投资的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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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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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基坑涌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处理回用于施工工艺和洒水降尘,预计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项目新鲜水总用水量为36.8万t/a,废水排放量为30.4万t/a,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石油类等。 本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已考虑了雨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后期根据外排废水性质各入驻企业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各企业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本工程建设的污水管网,经工业园区提升泵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盏达河并最终进入大盈江。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企业准入制度,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入驻本项目区域。各入驻企业项目环评阶段,须根据各项目的规模、污水特征提出相应的污水预处理方案,确保企业出水口水质达标排放。各入驻企业项目环评阶段必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污水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 通过加强对项目区废水排放管理,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排水方案及排放标准情况下,项目区建设对区域内的地表水体盏达河、大盈江的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建设期间,大气污染来源主要为场地平整、管沟开挖,土方回填、堆存、运输、材料运输、装卸、构筑物砌建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对于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2-3次,即可减少扬尘70%左右。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大气污染将随之消失。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另外还有农产品加工原料腐败还会有恶臭,道路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本项目运行后可能有企业需要使用锅炉,所使用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由于目前入驻企业的规模和生产工艺尚未确定,污染物源强无法核算,本评价仅进行定性分析。具体项目入驻后,项目环评须着重对大气污染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入驻企业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要求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物,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排放总量还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入驻企业须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条件。 经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项目区大气污染物须做到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有限。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实施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源的大小与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和设备类型密切相关,交通干道噪声大小取决于道路车流量、车速及主要运行车辆类型等。项目平面布置根据静闹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可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区主道路两侧主要布置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交通噪声对其影响较小。制定项目区内车辆低速行驶和禁鸣喇叭的制度,并加强道路路面修缮,尽量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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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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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锅炉供热使用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及烟囱高度必须满足《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保证达标排放。 (2)入驻企业食堂厨房安装油烟机,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70%。 (3)玉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打磨过程中通过水洗处理措施降低粉尘扩散。 (4)加强项目区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5)腐败农产品做到集中堆存,日产日清。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区雨污分流,雨水有组织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本项目区域入驻企业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提升泵站进入盈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在设计、建造和运行中,加强管理,保证项目区管网的正常运行;制定紧急事故预案,防止问题出现时造成不良后果。 (4)入驻企业如有污水产生,其污水排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要求规范排污口。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各入驻企业在设备选型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连接采取柔性连接方式; (2)对高噪设备采取构筑物隔声;加强设备保养、润滑,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3)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靠近居民点道路两端双向设置限速标志牌,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行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考虑了废物箱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尽可能地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 (2)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化,经项目内分散布设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置。 (3)项目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通过脱水、稳定、杀菌等处理后,也可用于园区内绿化用肥或周边农村还田,从而得到综合利用。 (4)项目区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5)危废在规划区内暂时存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提出的防渗、防流失等措施以及对贮存场所构筑物要求。项目区内危废产生量较少,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农产品加工产生的腐败农产品委托环卫站清运或用于畜禽或其他动物养殖减少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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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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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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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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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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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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