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3日—9月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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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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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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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新城乡杏坝村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新城乡杏坝村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永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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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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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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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永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盈江县新城乡杏坝村建设花岗石开采、加工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97°31′~98°16′,北纬24°24′~25°20′之间。该项目年开采建筑用花岗石12万m3/a(30万t/a),主要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直进式公路开拓,从上往下分台阶开采。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063km2,开采标高为1630米至1090米。本矿山拟设1个采区,本次设计开采标高为 1520-1380 米,采出矿石量198.32万m3。加工区总占地面积31500m2,总建筑面积8500m2。项目工程内容由采矿区,石材加工区,排土场、堆料场等组成。石材加工区主要由成品生产车间、荒料切片车间、污水沉淀池、办公室、职工宿舍、停车场、厂区道路、绿地等组成。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了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颁发的备案证(盈工商务发〔2016〕203号),总投资7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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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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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车辆尾气: 1.运营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对当地的动植物资源产生一定干扰和破坏,可能新增水土流失。 2.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粉尘、食堂油烟及机械车辆排放尾气。 3.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开采时花岗岩分离用水、加工冷却用水、生活用水以及场地洒水降尘用水,此外露天采区、堆场因大气降水会产生一定量的初期雨水。 4.项目开采过程不涉及爆破,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 5.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弃土石方、加工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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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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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大气 (1)减少不必要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减少运输沿途砂石等洒落。 (2)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降低施工扬尘影响。 2.水环境 设置沉淀池(容积为5m3),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废水不外排。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使各类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 (1)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到新城乡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禁止随意倾倒,保证施工场地的环境清洁。 (2)开挖土石方集中堆存,及时回填于场地平整。 (3)乡道进入矿区和加工厂道路建设需按防治水土流失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开采设备、加工设备配套设置喷水系统,生产时先开启喷水系统,再进行设备生产作业。 (2)在矿区、加工区各设置1个水池,保障开采作业、加工生产用水,减少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粉尘生产。 (3)加工区设备全部设置于半封闭的加工车间内,减少粉尘排放。 (4)露天采区、排土场、堆料场及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在晴天及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率。 (5)排土场堆存过程中实行边堆存边压实的方式,遇上晴天、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率,并对排土场堆放表土进行遮盖。 (6)厨房油烟经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外排。 (7)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加强管理,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 2.水环境 (1)采区拟设1个5m3移动式沉淀池,对开采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冷却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2)加工区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对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加工废水沉淀池进行设计和建设,满足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的要求。 (3)采区采用旱厕,少量洗手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采区洒水降尘,加工区办公生活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6m3/d)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1个收集池(容积为20m3)对雨天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暂存,生活污水全部用于项目内洒水降尘或绿化等,不外排。 (4)项目采区、排土场、堆料场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沉砂池容积不小于30m3),对雨天淋滤水进行沉沙池处理外排周边沟箐。 (5)项目内实行分台阶开采,每开采完一个平台即可对其进行填坑和绿化覆土,并且种植绿化植物。 3.声环境 (1)在主要噪声设备如金刚石串珠绳锯机、圆盘锯、切机、抛光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垫,以减少振动的传递; (2)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特别是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部件,避免因个别部件的松动而产生的额外振动; (3)在设备轴承的内外套之间加以阻尼处理,减小轴承的振动和降低轴承的噪声; (4)对所有接触噪声的操作人员采取佩戴防声耳塞等个人防护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现场人员的影响; (5)运输成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经过沿途的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6)在项目周围多种植降噪能力强的树木,搞好绿化等措施后, 4.固体废物 (1)项目剥离表土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回用于绿化覆土,回用不完的进入排土场,闭矿后对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废土石方堆放在堆料场,并根据运营中道路维护、修缮情况对土石方进行综合利用。 (2)项目加工产生的边角料,外售于砂石厂用于建筑用砂石加工生产。 (3)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桶2个,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到新城乡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禁止随意倾倒。 (4)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设危险废物收集桶2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2m2,危废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定期对沉淀池、沉砂池进行清掏,清掏泥沙运至排土场堆存。 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矿区应做好采空区回填工作,需分期实施绿化方案,已完成开采区域及时进行绿化,并监督落实。 (2)加强排土场、生活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尽量种植防尘能力好的树种。 (3)开采期,弃土分层堆放于排土场,废石堆存于堆料场。 (4)严格按照矿区设计规划范围开采,不得随意扩大开采范围。 (5)加强宣传教育及管理,对工人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工人捕杀野生动物、砍伐树木,禁止到项目区域外活动,项目区外严禁烟火。 (6)项目运营期和闭矿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对项目采区、排土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6.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在采矿场最终边坡的安全平台靠边坡面根部设置排水沟,将雨水及裂隙水汇集后自流排出,防止雨水、裂隙水等对边坡的冲刷。 (2)在堆料场和排土场周边修筑截水沟,合理引导雨水排往下游,防止雨水侵入堆场引起泥石流,加强雨季观察和对危险源的及时处理。 (3)在已经固定的坡面种植草和树木,稳固坡面。 (4)矿山开采中应加强矿山地质工作,观察、分析和判断可能存在的地下隐伏溶洞,防止采矿机具陷落,避免安全事故。 (5)按照有关设计参数进行矿山开采。 (6)定期检查边坡、边邦的稳定状况,及时清理松边浮石。 (7)及时排除采区内的积水,以避免水浸引起边坡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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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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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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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新城乡杏坝村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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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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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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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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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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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食用淀粉厂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太平镇太平村民委员会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兴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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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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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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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兴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盈江县太平镇太平村民委员会建设年产3000吨食用淀粉厂加工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4°66'82.17'',东经97°86'31.48''之间。项目占地面积12056m2(约18亩),建筑面积为4318m2,主要建设成品车间、生产车间、薯渣车间、锅炉房、薯渣仓库、土豆堆池,配套办公生活设施,污染治理措施等。年产3000吨食用淀粉,6300t干薯渣。项目主要建设成品车间、生产车间、薯渣车间、锅炉房、薯渣仓库、土豆堆池,配套办公生活设施,污染治理措施等。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已由盈江县环保局处以未批先建罚款。项目已取得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盈发改经贸备案〔2017〕2025号。项目总投资1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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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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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车辆尾气: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热风炉废气,锅炉废气,烘干有组织粉尘,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产生的异味。 2.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马铃薯清洗废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水,除尘器废水,地面冲洗废水。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生产设备噪声。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薯渣,循环水池污泥,锅炉炉渣及除尘灰,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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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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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大气 ①项目施工时四周已有围墙,有效阻挡施工扬尘。 ②运输车辆采取了密闭运输,加盖篷布,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时限速行驶。 ③定时对运输周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在施工场地安排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④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2.水环境 通过项目东北角设置了临时沉淀池(容积不小于2m3)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工具清洗及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及施工时间,物料尽量切割至指定规格方运入项目,减少现场切割量。使各类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已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或加高。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项目施工人员粪便已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农作肥料。 ④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已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余下部分用于项目区回填或加高。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已采取措施 项目蒸汽锅炉废气两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35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不低于99.4%。 环评提出环保措施 ①项目两台热风炉使用同一根排气筒进行废气排放,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 ②项目负压气流干燥机组末端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风机引至3#15m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引风机风量不得低于4000Nm3/h。 ③项目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效率不小于60%。 ④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序和厌氧生物处理工序进行密闭设置后通过2m排气管无组织排放,排气管内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口末端设置弯管(面向地面,不得朝向生活区)。 ⑤加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附近绿化,即可去除异味,又可美化环境。 ⑥项目1#、2#、3#排气筒需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于监测口下设置便于监测的操作平台。 ⑦加强布袋除尘器日常维护管理并设置1套备用布袋除尘器,漏袋时立即停机更换,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发生非正常事故排放。 2.水环境 已采取措施 ①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各区域雨落管收集后由雨水排口排入西侧农灌沟,进入东彪河,最终汇入大盈江。 ②项目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容积为8m3。 ③项目生产废水中马铃薯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地面、马铃薯清洗用水。循环水池容积为1000m3。 ④项目锅炉废水、两级水膜除尘器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两级水膜除尘器用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0m3。 环评提出环保措施 ①项目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隔油处理,隔油池容积不低于0.2m3。 ②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侧农灌沟,进入东彪河,最终汇入大盈江。污水处理站需严格按照《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43-2014)进行设置,处理能力规模不低于300m3。 ③项目循环水池定期更换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侧农灌沟,进入东彪河,最终汇入大盈江。循环水池换水期间不得进行生产,如换水期间无法停止生产,可将更换水暂存于事故池中,逐步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方可排放。 ④项目污水处理站事故(故障或泄漏)时将故障或泄漏事故污水抽入事故池中,并停止生产及时处理故障或泄漏。事故池容积不低于300m3。 ⑤加强清洗废水与生产废水分离,禁止生产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水池排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 ⑥项目必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设置采样点并设置明显标识牌,只得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 ⑦项目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池,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建议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技术进行防渗,防渗系数不小于10~7cm/s。 ⑧项目厂区推行节约用水,即减少项目用水,又减少污水排放。 3.声环境 已采取措施 ① 项目泵类已选用潜污泵,锅炉风机已设置基座减震。 ②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并固定于固定支架上。 环评提出环保措施 ① 环评要求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 ② 环评要求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限速慢行,并禁止鸣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生产,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 考虑到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屏障作用,应加强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 已采取措施 ①项目马铃薯收购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②项目薯渣通过负压气流干燥机烘干为干薯渣(含水率10%)后作为饲料加工厂原料出售。 ③项目炉渣、除尘灰暂存炉渣堆场后出售给绿化公司或周边农民作为农家肥使用。 ④项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可回收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环评提出环保措施 ①项目循环水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运还田,做到两日一清,不得在厂区堆存。 ②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人定期清运作为周围农田农肥。 ③加强薯渣管理管控,不得随意倾倒,产生后及时送至薯渣车间烘干作为饲料加工厂原料出售,做到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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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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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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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年产3000吨食用淀粉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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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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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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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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