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对政协盈江县第十五届二次全会第7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1242    作者: 日期:2019/1/9


“关于积极促进绿色乡镇发展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分别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我县积极响应国家、省、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工作部署,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生态办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动员大会、业务培训会和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县建设具体工作事宜,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专门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要“建什么”“如何建”?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我县始终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紧紧围绕区域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特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的原则,在2010年制定了《盈江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并保持与工业、农业、林业、环保等十二规划相衔接,明确了生态文明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生态县文明县的工作目标。同时,为加快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2015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力争在2018年将盈江县建设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的工作目标。近年来,各单位、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州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以建设生态文明县为抓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三)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加强监管。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量大、内容多,牵涉职能部门多的特点,为增强部门联动合力,我县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近年来,县环保局牵头的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县住建局牵头开展的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县农业局牵头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县水利局牵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林业局牵头的生态屏障建设、“平安林区”创建;县财政局牵头的“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县新农办牵头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等各职能部门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及环境整治都取得成效,为维护盈江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夯实了基础。

(四)实施生态工程,大力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实施生态工业工程。重点做好盈江县18家硅冶炼企业的还原剂替代的研究实验,不断降低木炭和能耗。对制糖业、硅冶炼业、水泥制造企业等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工作。二是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深入做好优质茶和绿色蔬菜产品认证,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53.6%。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田土壤改良,引导农民有效回收利用农用产品,推广家杂肥、生物肥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秸秆还田、人畜粪便沼化还田,大力开展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工作,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实施生态治理工程。全面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程,单位GDP能耗不断下降,达0.53吨标准煤/万元。实施水、气、声污染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坡改梯治理工程、沼气建设工程等,推进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强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盈江县木乃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及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木乃河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100%;四是实施生态林业工程。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建设,连续1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持续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加强造林抚育管理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森林覆盖率达75.59%。

(五)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以建设“山水生态田园城市”为目标,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重拳出击整治“两违”问题。以脱贫攻坚为契机,以“七改三清”为抓手,积极争取“一水两污”“美丽乡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田、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跨越式发展。2017年以来,投入专项资金18亿元,实施了老城区市政道路、允燕大道、垃圾处理场等一大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入1.8亿元,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规范、市容市貌整治,配置完善公共设施和加大绿化工作。整合资金24亿元,新改建81条农村公路,改造提升69个公路沿线村庄,完成211件人畜饮水安全工程、33个农网改造项目,建成183个美丽宜居乡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争取“两污”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完善了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生态湿地处理系统工程;配备垃圾清运车辆65辆,建成农村人畜粪便净化处理系统51座、垃圾房96座。2018年5月,盈江县海螺水泥窑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项目环评通过专家审查,项目进展顺利;待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坝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积极推进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联合县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我县共有17所学校以不同的校园文化特点、办学理念、环境教育特色,获得了 “绿色学校”命名。二是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自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指导工作以来,全县15个乡镇均已申报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

通过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在各乡镇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盈江县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发展差异较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还不足以覆盖全县范围。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仍需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各种会议、专题讲座、画册宣传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宣传手册》、挂历、台历、宣传画等分发到各厂矿、企业、学校、乡镇,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到各个领域。二是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文明建设涉及部门多,专业领域广,要实现及时发现、制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亟待建立健全部门沟通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分析全县环境安全形势、掌握环境犯罪动态、制定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对策和工作意见、研究部署联合执法活动、研究制定处置重大环境应急事件的意见、解决环境执法疑难点问题、通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以及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三是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县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与限期达标规划充分衔接,分阶段、分区域设置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以及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四是改革生态环保管理体制。不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培育生态意识。不断总结找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间的最佳结合点、切入点,协调处理好二者间的关系。严格新建项目的准入机制,全面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中期跟踪监察施工、后期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环境监管措施。探索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引入绿色GDP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以上是我局对你所提建议的答复,如有不妥,请多指正。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