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1154    作者: 日期:2020/7/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升盈日产200吨机械化环保竖窑活性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委会广云寨东侧

建设单位

云南升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南升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委会广云寨东侧建设盈江县升盈日产200吨机械化环保竖窑活性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5m2,年产生石灰5万吨,日产生石灰200吨。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机械化环保竖窑及配套的除尘设施、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库及配套除尘设施,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盈江县营庆年产10000吨制粉厂。项目总投资6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将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盈江县营庆年产10000吨制粉厂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由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降尘、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水,不外排。

噪声:单机施工噪声在12m以外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多声源叠加噪声在18m以外能满足限值。

固体废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地填平,建筑垃圾运输至运至建筑管理部门规定的指定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弄璋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而且其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石灰竖窑的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时落地浓度均较小,排放的SO2、颗粒物、NOX 分别为18.316μg/m3、10.206 μg/m3、18.7619 μg/m3,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的要求;项目成品库的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时落地浓度均较小,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为0.60916μg/m3,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的要求;成品库无组织排放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8m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26.692μg/m3;原材料堆放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8m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22.219μ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会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在项目下风向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间仅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后定期由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西厂界噪声贡献值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的夜间标准,项目厂界西侧为盈江县营庆年产10000吨制粉厂生产车间,厂界东侧为林地,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范围。

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灰渣加入产品中直接出售;不合格产品外卖盈江县营庆制粉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弄璋镇垃圾堆放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

②建筑材料的堆放指定点,设置挡风板及篷布遮盖;

③对车辆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降尘、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②选取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地填平,建筑垃圾运输至运至建筑管理部门规定的指定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弄璋镇垃圾收集点。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竖窑设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石灰石煅烧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成品库设置集气罩,收集出灰系统及成品库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经进入水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优先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使用减震垫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布袋除尘器灰渣,加入产品中直接出售。

②不合格产品外卖盈江县营庆制粉厂作为原料使用。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弄璋镇垃圾堆放点。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公示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盏西镇松坡村小地方

建设单位

 盈江县东昌硅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扩建项目位于盈江县盏西镇松坡村小地方,矿区面积0.2425km2,设计采出矿石量104.92万吨,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0.5年;矿山Ⅰ1矿体采用地下开采,开采深度2180~2000m,设置三个中段,分别为:2100m中段巷道(回风、生产运输)、2050m中段巷道(生产运输)和2000m中段巷道(生产运输)。Ⅰ2矿体采用露天开采,露天开采标高2180~2095m;产品为原矿石直接外售。项目总投资516.8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12.72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次矿山转型升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范围与原有项目矿区范围一致,矿区面积0.2425km2,生产规模扩大到1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10.5年,扩建后均依托原有已建成的设施。本次转型升级主要是采矿规模扩大、新增地下开采,平硐巷道开拓、盲斜井建设,依托原办公生活区,新增办公生活区,新修公路186m,增设截排水沟、设置排土场挡土墙等环保设施。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且施工期在遇雨水季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现象,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治理后,将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相对于各种污染物的质量标准,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值小。本项目只要确保能够严格采取各种措施,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必须加强项目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废气的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至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相关的项目各区设置的截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地势较低处的沉砂池处理后外排;地下采区涌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体无影响,不会改变其现有功能级别。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委托专业团队进行爆破,生产人员佩戴耳塞,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等措施,经过预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对该区域的声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废石场安全生产规则》《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清单的要求,设置排土场和表土场;剥离的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采区植被恢复覆土使用。产生的废渣部分堆放废石场,并根据堆渣高度设置拦渣坝,部分废渣外售周边建筑单位和用于运输道路回填,弃渣可得到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山林施肥。此外,本环评要求企业增设的油水分离器处理餐饮废水,产生少量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废暂存间、根据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和转运;矿山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了100%。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5)生态环境影响的结论

项目对矿山进行露天开采,将会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项目运营期加强水土流失的控制,逐步恢复开采破坏的植被,开采结束后对采空区和场地经回填平整,再覆土恢复植被;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恢复治理措施进行恢复治理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施工期洒水降尘方式结合实际采用水桶和胶管进行降尘。

2)应尽量使用电动施工机械或尾气排放达标的柴油施工机械设备;

3)对施工场地露天堆放的物料采用篷布等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限速20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装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撤渣土在路途中。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及石子、砂子等进行定期洒水或网布遮盖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采用封闭垃圾桶存放垃圾,并将垃圾分开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散落。

6)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依托已有卫生间;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收集排水沟,合理布置1个容积约3m3的沉淀池,主要收集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洁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层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尽量缩短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特别是基础大开挖时产生的水土流失。

3)项目应加强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修理,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

4)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任何方式排入附近水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2)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并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以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以降低人为噪声,从而达到降噪效果。

4)汽车运输尽量低速,禁鸣喇叭。

5)考虑到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噪声可能影响到附近沿途的居民,为将建设期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4.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散落的砂浆、废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清运至排土场暂存,避免长期堆放而产生地面扬尘。

2)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固体废物,严格运输管理,不得随意洒落或抛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收、清理多余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区,扬尘和粉尘产生量较大,应有效控制产尘量,尽量减少扬尘的散布面积,如采用彩工布进行临时遮盖,减少扬尘、粉尘的散布面积。

2)采用水管对矿区运输道路路面洒水降尘;另外,在强风时节,矿石堆场应采取临时遮盖防尘措施。

3)开采时采取湿法凿岩作业,适量喷水,可减轻凿岩粉尘产生量;露天采区有条件可根据实际采取管理喷洒或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

4)石料装车出场时,对料车进行洒水或覆盖,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物料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对物料输送、装卸、贮存过程进行封闭,对料场、输送设备、装卸料口等易产生粉尘的地方,还要求从生产管理方面入手减少粉尘排放量,即严格控制好生产车间及料场粉尘排放,同时勤扫勤运,清扫时要先洒水,凡是能够洒水的车间地面,要常洒以适量的水,增加空气湿度,减少二次扬尘造成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6)操作工人应佩戴口罩和防护眼镜,加强个体卫生防护,减少粉尘对生产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7)采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和达标排放的车辆和注意保养等措施来减少车辆设备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8)灶具上设油烟抽机、净化装置,油烟经内置烟道于食堂楼房顶部排放。油烟集气效率≥60%,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2.0mg/Nm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雨季会产生大量地表径流,项目在采区、排土场、临时堆料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对项目区域内雨水进行导流、截排,并且排水沟配套设置沉砂池对雨水中的泥沙进行沉淀后,外排进入小地方河。结合项目实际的情况,分别在露天采区、排土场、表土堆场、临时堆料场分别沉砂池(总容积不低于200m3),在后期开采过程中建设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的增设沉砂池。

2)项目办公生活区内设有卫浴间,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餐饮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污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餐饮废水增设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矿区Ⅰ1矿体进行地下开采,未来2000m地下开采区会产生涌水,产生涌水,均由各中段平硐的水沟排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自流排出地表。

10.2.3地下水防治措施

矿区Ⅰ1矿体进行地下开采,未来2000m地下开采区预测涌水量2m3/d,雨季预测涌水量3m3/d,产生的矿坑涌水量较小,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大的涌水,2100m中段和2050m中段均设有水沟,坑内作业污水和涌水均由各中段平硐的水沟排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自流排出地表(出水口处设置不低于6m3的沉淀池)。2000m中段采用机械排水,在主斜井井底设置水仓,2000m中段汇水流至井底水仓,经水泵抽排至2050m中段巷道水沟,经沉淀后排出地表。因此,项目矿床开采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进行防渗分区,见表7.2-1。通过采用防渗控制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厂区内废水发生渗透的可能性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爆破振动的防治措施

①采石场爆破时采用固定时段,尽量避开人员休息时间,集中爆破的方式进行。

②采用松动爆破和谨慎爆破。松动爆破在保证爆破效果的条件下,使爆破振动最小;谨慎爆破是在保证安全判据情况下,进行爆破设计。

③选取合理的炸药单耗。

④大力推广多段微差起爆,分段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微差爆破是在孔间,排间或孔内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按一定顺序起爆的方法。选择合理的孔网参数。精确地进行炮孔定位,防止采用过大的超深,过大超深会增加爆破振动。

⑤选择适当的装药结构。可通过不耦合装药、空气间隔装药、孔底为空气垫层的装药结构,降低爆破振动。选用合适的炸药。炸药的波阻抗与岩石的波阻抗相匹配时,用于岩石破碎的能量就越多,爆破振动就越小。

⑥调整爆破工程传爆方向,以改变与被保护物的方位关系。

⑦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如河流、深沟、渠道、断层等,都

2)噪声防治措施

①连续接触高噪声源人员,应给生产人员佩戴耳塞等防护措施,以减少噪声、振动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②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源强。

④尽量避免在人们休息时间进行采矿作业。

⑤运输车辆出入场区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出工劳作和收工作息的时间规律及特点,错开午间和夜间运输,另外进出车辆可以设置禁鸣标志进行控制,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沿线保护目标的影响,以避免由于扰民引起沿线村民不满而和村民产生纠纷。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矿区设置1个废石场,位于I1地下采区的采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14′58.71″,北纬25°5′18.08″,矿山产生的废渣部分堆放废石场,并根据堆渣高度设置拦渣坝,部分废渣外售周边建筑单位和用于运输道路回填,弃渣可得到妥善处理。

2)矿区设置1个表土场,位于I2露天采区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15′13.54″,北纬25°5′31.65″,露天开采表土部分暂存表土场,部分表土用于原矿区3个弃渣场的植被恢复覆土;为了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表土堆场堆存过程中在表土堆场下方设置浆砌石进行拦挡,并加强管护。

3)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附近乡镇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山林施肥。此外,本环评要求企业增设的油水分离器处理餐饮废水,产生少量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4)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废暂存间、根据要求进行暂存、管理和转运。

5.生态及其他防护措施

1)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矿山基建、开采和其他活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应尽量减少和控制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减少矿山爆破对山体和地表的破坏扰动。

3)尽量减少对矿区内植被的破坏,在植被盖度相对较高的区域进行相关作业时,应预先剥离表土,并采取保护性措施,实行单采、单运、单独堆放,表层土收集后用于迹地恢复。

4)合理安排开采计划和作业时间,及时转运矿石,减少矿石堆放时间,防止雨季矿石淋滤水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5)废石土应首先用于道路维护和考虑综合利用,减少废石土堆放量。必须堆放的废石土,在堆场内应有序堆放,禁止乱倾倒废石土。堆场下游要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环评的建议建拦渣坝进行挡护,避免因雨水冲刷引发崩塌或泥石流,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山间谷地草甸。

6)运矿道路维护必须在原有线路上进行,严格控制道路宽度,避免多占地对植被和农牧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对道路进行边坡防护,特别是已出现滑坡的路段,道路导排水沟必须完善,减少水土流失。

7)加强对运输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爱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禁止下路乱行驶,避免因碾压路边植被和失稳路缘,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8)加强生产管理和职工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禁止所有人员随意进入非工程用地区域活动,踩踏破坏植被,破坏地表生态,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9)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进行分台合理有序开采,并完善采场、排土场截排水沟建设;

10)为减轻采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分区开采、逐步回填、及时恢复植被的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11)结合项目扩建完成后的情况,根据水保方案提出的措施严格执行。

12)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开展生态修复。

13)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恢复治理措施进行恢复治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74份,其中社会公众50份,包括项目周围的居民;社会团体14份;回收有效社会公众调查表74份,占发放调查表总数的100%。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公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社会团体调查表统计情况,在接受调查的社会团体中,所有组织均能接受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都支持项目的建设;总体上公众对项目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和鼓励,并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扩建项目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盈江县盏西松坡小地方硅石矿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