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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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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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太平镇弘润木材厂年产1900方木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弄满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太平镇弘润木材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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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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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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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租用总面积为1026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建设年加工1900立方米木材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其中:钢架车间、仓库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为2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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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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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项目施工期间涉及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区道路、原料堆场、风干场地面硬化和原料堆场、风干场遮盖。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为厂区道路、原料堆场、风干场地面硬化过程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搅拌过程及设备的运输等,由于工程量少,厂区挖方量少,扬尘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中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设备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尾气,尾气是由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污染成分是烯烃类、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备料废水,其与水泥砂浆等建材的拌和使用的过程中消耗,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的如厕直接依托已有的厕所解决,其余主要为施工员工的洗手的废水,以50L/人·天计,则用水量为0.5m3/d,按0.8产污系数计算,污水量为0.4m3/d,整个施工期1个月完成,则污水量为12m3,主要成分为SS,经临时沉淀池收集之后,及时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还会叠加。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振捣器、电锯、切割机等,其声级在80dB以上。施工期作业噪声具有间接、不连续性,随着施工期完成噪声也随之消失,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较为简单,主要进行场地平整及硬化,不涉及大开挖,少量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施工垃圾:项目施工量少,施工较为简单,在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为废弃的砖块、钢材和施工中的各种包装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每天平均施工人员按10人计,生活垃圾按0.25kg/人·d计,则日产生活垃圾量为2.5kg/d,整个施工期产生量为75kg。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民的垃圾收集点,与村民的生活垃圾共同清运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粉尘,解锯机、刨光机粉尘经自然沉降后,粉尘排放浓度很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经过及时清理,以及在堆存点进行洒水,影响程度和范围有限,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回用于项目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解锯机、断材机、刨光机等,大约 75~100dB(A)。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自然衰减等可降低噪声,同时设备布置远离周围居民点,所以对居民区正常生活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木屑、边角料等以及生活垃圾、化粪池粪便。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居民的生活垃圾点,与居民的生活垃圾共同处理处置;边角料、木屑粉尘收集后外售;化粪池粪便委托周边的农户进行清运,作为农家肥。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处置得当,无排放,处置率达 100%,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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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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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经临时沉淀池收集之后,及时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加强机械维护。 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原木湿度较高时进行切割、断料等操作,在切割工段设置水淋降尘装置;在刨光工段设置布袋除尘装置;项目在做好生产过程的管理工作,废料堆存于仓库之内,做到及时清理;在无物料堆存时对堆场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工作。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中,回用于项目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购置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加强机械维护。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边角废料、木屑粉尘收集之后外售处理;建设单位及时对物料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清理不及时造成的粉尘随意飘散;边角废料、木屑粉尘按规定堆存,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做好管理工作,防止物料的散落,做好物料的遮蔽工作;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之后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弄满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居民的生活垃圾共同处理;化粪池粪便委托周边的农户进行清运,作为农家肥堆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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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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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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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太平镇弘润木材厂年产1900方木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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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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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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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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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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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内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方木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农场盈腾社区平原四队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内圣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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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内苏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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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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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内圣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2日,多年来长期在盈江县农场一分场一队(橡胶林旁)从事木材加工生产。由于原址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且未履行环保手续,为了企业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盈江县内圣木业有限公司与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盈江农场盈腾社区平原四队的空置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实施搬迁项目。 本项目租赁盈江农场盈腾社区平原四队的空置土地用于项目的建设,总租赁面积9.01亩(6007m2)。新建实木地板、板材、指接板加工厂生产线建盖成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宿舍及办公室等。预计年产2400立方实木地板、板材、指接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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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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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只要项目采取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较好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产生的废气包括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带锯、断料机、磨条机、压料机、刨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木料、木屑、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泔水与隔油池废油以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粘油抹布。 危险废弃物:废机油,胶粘产生的废白乳胶属于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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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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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防止土方开挖及设备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扬尘。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③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④密闭贮存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之后,及时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运行。 ②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对受影响居民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 ③ 施工过程中,高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 ④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混凝土连续浇注阶段外尽量不在夜间施工;禁止在夜间从事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垃圾均为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如钢材等,收集之后可以进行外售处理。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在带锯开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刨光、磨条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沉降室系统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②厨房安装一台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 ③胶粘废气通过风机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厨房设置一个0.3m3的隔油池,对厨房废水进行隔油处理。 ②新建化粪池(1个容积10m3)处理后近期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进入盈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的位置,高噪声布设在车间中央,在设备的底部安装减振垫或配备消声装置等措施;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现象; ③避免夜间进行加工生产作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木料、木屑部分作为本厂烤房燃料使用,部分暂存于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厨房每年大概产生泔水的量为2.7t/a,统一收集于带盖泔水桶内,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粘油抹布属于该豁免管理清单规定的可豁免类别的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白乳胶桶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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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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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价工作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0年9月13日和2020年9月23日进行了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采取项目公示、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馈意见。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5份,包括项目盈腾社区平原四队周围的居民;社会公众15份,收回调查表14份,回收率93%。 在接受调查的公众团体中,所有调查对象均能接受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都支持项目的建设。 根据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公众提出的建议及意见,建设单位承诺: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众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公众及社会的舆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和运行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能力,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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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内圣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方木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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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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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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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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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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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新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年产2200立方西南桦指接板、拼板、地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平原镇允相园旁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新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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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内苏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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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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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新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多年来长期在盈江县平原镇部队坡从事木材加工生产经营,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为维持生存与发展,盈江县新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与盈江县华盛木材加工厂(原正太竹地板厂)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盈江县华盛木材加工厂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相园旁的土地及所建房屋,实施搬迁项目。 本项目租赁盈江县华盛木材加工厂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相园旁的空置厂房用于项目的建设,总租赁面积23.3亩(15535.3m2),总建筑面积3000m2。建设单位利用原厂房作为生产车间1000m2,利用原有宿舍及办公区450m2,利用原有厂区作为露天原木堆场及露天晒板场,新建成品库400m2,新建原木加工车间400m2,新建烤房750m2。同时将原部队坡厂区机器设备搬迁到租赁厂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15535.3m2,总建筑面积3000m2。预计年产2200立方西南桦指接板、拼板、地板。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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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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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只要项目采取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较好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产生的废气包括烤房产生的废气、木材加工粉尘、胶粘废气、食堂油烟。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带锯、断料机、磨条机、压料机、刨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木料、木屑、烤房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泔水与隔油池废油以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粘油抹布。 危险废弃物:废机油,胶粘产生的废白乳胶属于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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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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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防止土方开挖及设备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扬尘。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③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④密闭贮存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之后,及时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运行。 ②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对受影响居民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 ③ 施工过程中,高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 ④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混凝土连续浇注阶段外尽量不在夜间施工;禁止在夜间从事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垃圾均为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如钢材等,收集之后可以进行外售处理。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在带锯开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刨光、磨条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沉降室系统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②烤房采取“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对烤房废气进行末端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胶粘废气通过风机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④厨房安装一台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厨房设置一个0.3m3的隔油池,对厨房废水进行隔油处理。 ②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2个,分别容积10m3)处理后近期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进入盈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不外排。 ③水膜除尘废水设置一个9m3的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的位置,高噪声布设在车间中央,在设备的底部安装减振垫或配备消声装置等措施;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现象; ③避免夜间进行加工生产作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木料、木屑部分作为本厂烤房燃料使用,部分暂存于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固废间,外售给周边制砖厂;厨房每年大概产生泔水的量为5.4t/a,统一收集于带盖泔水桶内,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粘油抹布属于该豁免管理清单规定的可豁免类别的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白乳胶桶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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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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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盈江县新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厂年产2200立方西南桦指接板、拼板、地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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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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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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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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