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21年2月5日-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5145    作者: 日期:2021/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月10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联兴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蛮回社(广云驾校对面)

建设单位

盈江县联兴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盈江县养璋镇飞勐村蛮回社(广云驾校对面),占地面积约40亩,拆除原有轮窑生产线,引进国内最先进的全自动页岩砖生产线,设备为一次码烧、中断面隧道窑焙烧全自动设备,在厂区中部新隧道窑焙烧生产线2条、烘干生产线2条;项目原材料堆场进行顶棚搭建、地面硬化,并对煤矸石堆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隧道窑烟气设置一台GMXST 系列脱硫除尘器脱硫除尘于破碎工段设置1台除尘率不得低于90%的布袋除尘设备食堂废水出水口增设1.4m3隔油沉淀池1个。

项目改造完成后采用页岩、煤矸石、建渣、硅粉作为原料,年产 6000万坯页岩烧结砖,规格为240×115×90mm。制砖车间、原料制备、生活附属设施等均利用原有设施。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2万元,占总投资的5.6%。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扬尘的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米的范围,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   

2)对易起尘物料存放点进行遮盖,并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

3)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4)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5)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沙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6)施工期间严禁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可燃垃圾。

7)加强施工管理,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8)施工扬尘防治做到"六个100%的目标",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厂作业、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3.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时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5)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

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5.其他保护措施

1)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2)本评价要求建设方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破碎机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0%∶传送带设置围挡做到密闭式传送,

②项目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③检查硅粉原材料外包装袋是否完好,出现破损的包装袋要进行及时补救。

④及时清扫收集车间沉降粉尘并及时回用于工段,以减少粉尘对厂区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粉尘四溢而造成二次污染,在源头上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⑤炉窑废气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碱工艺,通过一台GMxST 系列脱硫除尘器处后由 1根 15m 高排气,脱硫效率约为90%,除尘效率为90%。

⑥规范操作,物料装卸搬运时要按秩序进行,禁止高空抛扔和随意堆放。

⑦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合理安排化粪池清掏时间,保持卫生清洁。

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使用原材料堆棚期间需要定期对原材料堆场适当活水抑尘,原材料场进行顶棚搭建,禁止原材料露天堆放原材料堆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原材料堆棚及进场道路地面进行硬化,项目区厂界设置围墙。

⑨项目需加强管理,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器等除尘设备出现故障时,须立即停产进行检修,除尘设备恢复正常后方能

开工生产。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已有措施

项目区已设置化粪池3个,每个容积不低于5m2。项目区内实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区内设置两条雨水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

环评提出整改措施

①项目食堂排水口增设一个14m3的油水分离器,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项目区污水不外排。

②为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在厂区地势低洼处修建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处理初期雨水,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这部分雨水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收集的雨水经沉淀之后可回用于项目生产。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化粪池管理,每年必须定期清掏,以保证对污水的处理效果,避免污水外溢,污染环境。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区已有措施

项目区合理布局,主要生产设备产噪设备,布置在项目生产车间内部通过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及距离衰减,使声级值降低,减少对厂界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评提出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②项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22∶00次日6∶00禁止生产。

③项目选用设备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噪声设备。

④在项目区厂界设置围墙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⑤在项目边界处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于一体的绿化隔离带,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①生产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燃煤灰渣、脱硫产物以及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粉尘,可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②生活垃圾设置1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④增设的隔油池委托专业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⑤原材料堆棚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堆放垃圾。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达 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联兴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升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盈江县平原镇农场四队

建设单位

盈江县升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00m2(9亩),建筑面积预计约2030.00m2。建设木材加工车间、烘干窑、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及原材料堆场,年产2000立方米龙骨条、1500立方米地板条、1000立方米家具料,生产工艺不涉及喷漆和拼接工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装修废气、少量施工废水、地表径流、施工机械噪声、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等。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物:生活废水、固废、噪声、废气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在运输或作业中扬尘过程中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要规整,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

2)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配备防尘劳保用品,如口罩、风镜等。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建筑材料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遮盖。

4)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1.覆盖篷布;2.定期洒水降尘;3.袋装。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关心点,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

5)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根据类似工程及实践经验,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简单有效,是施工场地经常采用的措施,在经济上可行。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也将得到最大限度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1.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为项目区附近村民,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5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6)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盈江县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时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5)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

6)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7)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8)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

9)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

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废弃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是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弃的建筑材料产生量小,有回收价值的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及时清运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人员垃圾产生量按0.1kg/d人计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为1kg/d,采用垃圾桶收集后,搬运到最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3)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或引发水土流失。1.6其他保护措施

1)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2)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食堂废水出水口增设1个1.5m3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过简单处理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或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的吸粪车定期进行清理,不外排。

另外企业应对排水沟渠及场地地坪均作“三面光”和表面硬化处理。

2.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1#和3#生产车间的带锯处,设置带锯喷淋水,以加快粉尘的沉降速度,减少粉尘的扩散;在2#生产车间东北角设置1个36m3的刨花房,在木材加工过程粉尘通过集气管统一吸入刨花房除尘室,经除尘室顶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企业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吸尘装置,确保其安全运行;派工作人员定期车间洒水抑尘,并进行及时清扫收集车间沉降的粉尘,以减少粉尘对厂区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源头上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对工人进行必要的保护,给其佩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③干燥烟气通过2台风机引至1套“水浴除尘器”对烟尘进行净化处理,引至1根15m烟囱排放。为防止非正常排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④食堂内安装一套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达60%,经过净化处理后的烟气经过专用烟道排放。

⑤合理安排化粪池清掏时间,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3噪声防治措施

①建议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设备不正常工作而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的设备放置于厂房的中央,远离北侧及南侧生活区一侧,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的操作工人,采取轮换制,并发放耳塞等劳保防护,减小对工人的影对声源设备所在地,在不影响工艺流程、生产操作的前提下,可安装消声器、隔声屏障等;

④在项目边界建造围墙进行隔声,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0时至次日8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⑥运输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错开午间和夜间运输,另外进出厂的车辆可以设置禁鸣标志进行控制,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

⑦若出现扰民现场,必须停止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积极配合解决好纠纷问题。

2.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本环评建议企业将废边角料、刨花房收集的细小的刨花、木屑、锯末收集袋装后暂存于1#车间西南角,再出售给机制炭或生物质颗粒燃料厂用作原料,不得露天存放,并且合理的安排清运周期,减少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可避免二次污染。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固体废物堆放区内,则堆放区周边应合理设置雨水沟渠;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企业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发现厂区固体废物堆放混乱,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②环评建议企业合理做好循环水池的使用和管理,以7天为一个周期清掏沉淀渣,保证循环水池内水质浓度不能过高。沉淀渣收集后堆放在烘干车间旁的堆棚内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③烤窑灰渣集中装袋堆放在烘干车间旁的堆棚内,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约715天清运1次。

④生活垃圾设置2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平原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⑤食堂泔水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⑥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或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的吸粪车定期进行清理,不外排。

⑦增设的油水分离器委托专业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⑧废锯条由钢铁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置。

2.5风险防治措施

加强项目运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项目区严禁烟火并设置标志,设置消防器材,厂区建立应急疏散通道及标志。

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备案。

2.6关于厂区管理

项目在运营期间,应加强监管,确保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能长期稳定运行,特别是除尘系统的监管,尽量避免因污染物防治设施出现故障而使污染物超标排放,当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解决,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云盈益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

建设单位

盈江县宏臻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小组(平原农场二队旁);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854.5m2,租赁已有厂房建设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生产车间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设置1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设置机制炭生产线1条,年产机制炭10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为31.3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62.6%。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租赁已有厂房,对已有彩钢瓦厂房进行翻新,建设1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安装相关设备,设置生产废水沉淀池;对已有机制炭生产线进行改造修整,新建机制炭原料库、碳化窑,项目施工工作量不大,为局部施工;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施工期约1个月,共有10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内食宿。项目施工时将产生废气、噪声、废水及固废等各类污染物,施工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但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1)塑料颗粒加工废气

项目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过活性炭+UV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污染影响。在落实各项要求的治理措施前提下,对环境空气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另外,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必须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禁止事故状态下排放废气,避免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原料分拣、破碎粉尘

项目采用人工分拣分类的方式将有用的废塑料与其他泥沙和不用的废塑料分离开,这个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原料堆场为半封闭结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另外,废旧塑料破碎采用水喷淋破碎工艺,即将废旧塑料等放入破碎机破碎成1公分的片状,破碎时有小股水,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此工艺即可避免破碎粉尘的飘扬,又可减少破碎噪声的传播。

3)机制炭生产线原料烘干粉尘

项目采用滚筒式烘干机原料进行烘干,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80%)和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取值87%)处理后经15m高烘干排气筒达标排放

4)机制炭生产线炭化窑和制棒机废气

炭化窑和制棒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管道引入烘干机的炉膛内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及水蒸气,燃烧后经15m的排气筒统一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机制炭生产线热风炉废气

热风炉废气经旋风+水膜除尘器装置(综合除尘效率达97.4%)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产生的烟尘经处理排放浓约为170mg/m3,可以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6)其他废气

项目厨房油烟经一套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通过加强管理、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产用水

塑料颗粒生产线破碎、清洗废水通过厂内6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清洗废水不外排;塑料颗粒生产线冷却水,经冷却水池自然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机制炭生产线烘干、制棒废气水膜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区雨污分流,厂内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排入周边水体;项目营运期工作人员在厂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日常办公生活用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新建的沉淀池暂存,用于厂区洒水、菜地、林地、庄稼地浇灌,不外排;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职工清掏至周边林地、耕地浇灌,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破碎、清洗废水、冷却用水、除尘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新建的沉淀池暂存,用于厂区洒水、菜地、周边林地、庄稼地浇灌,不外排;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职工清掏至周边林地、耕地浇灌,不外排。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场所、设施进行有效预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根据调查其他类似行业防渗方法,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工程废水对地下水没有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在生产加工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减振基础,进出口等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围墙、厂房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管理,保证正常运行等措施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影响。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周边村寨内穿行)、控制载重量,减速慢行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以林地、耕地为主,起到一定阻隔作用,项目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侧350m处的平原农场二队散户;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不能利用的废塑料和杂物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清洗废渣经脱水后暂存于东侧坑沟内,后期清运至砖厂等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废铝报废后可作为废铁回收;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机制炭生产线不合格产品、旋风除尘器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回用;水膜除尘沉淀渣委托周边村民清运做农肥利用;木焦油、木醋液混合产品在热风炉正常运行期间随着管道进入热风炉燃烧,热风炉停运期间经统一收集后部分作为燃料燃烧,燃烧不完部分作为副产品出售;项目生活垃圾、少量食堂泔水、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评价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大叶榕根部1m范围设置砖混围挡,围挡内填充表土,避免沉淀渣混入围挡内;定期对沉淀渣进行pH值监测,采取措施,尽量控制沉淀渣pH值6~9的范围内。定期对有机废气、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项目区雨污分流设施,设置专门的木醋液、木焦油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避免泄漏。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厂区大叶榕、周边植被、农作物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会降到最低。

7.风险评价

由于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的评价级别判定,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有效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且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远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做好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可能会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较小。

8.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以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企业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承担由于公众参与客观性和真实性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根据企业提供的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情况看,本项目经过现场公示、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包括社会公众和项目周围的居民;社会团体包括盈江县人民政府水利局、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民委员会拉勐村民小组、盈江县义发商务酒店等;社会公众调查表主要为项目区周边农场二队、农场四队、勐盏村的居民,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公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回收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持赞同意见;在公众参与公告、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问题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8.环境影响损益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地理和环境优势和已有厂房,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并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了合理化处理。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均做到有效利用或合理处置,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从经济上本项目是可行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对环保工程设施的投资力度,但是在建设和运行中仍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其环境经济效益指标如环境成本比率、环境系数、环境代价比率和环境投资效益来看,本工程环境代价和环保成本较低,而环境效益却较为明显,从环境经济角度来看合理可行。

9.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根据清洁生产章节分析,本项目采用了成熟的工艺,先进的设备,在使用清洁能源,节约用水、电,切实做好各项“三废”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总的来说,项目符合我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防治措施

1.大气防治采取的治理措施

1)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并进行遮盖,以免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散落在地上的水泥等建筑材料要及时清理;

3)为防止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要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并用篷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

4)优选设备施工设备,严禁使用排放的和淘汰的机械设备施工作业,焊接作业加强通风,作业人员配备相应防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防治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工作量不大,为局部施工,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声环境防治采取的治理措施

1)连续接触高噪声源工作人员,应佩戴防噪声耳罩或耳塞,以减少噪声、振动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3)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生产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作业安排,严禁在夜间和人们休息的午间使用电焊机、切割机、挖掘机等强噪声机械。

4)降低人为噪声,物料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声;尽量少用哨子、钟等指挥作业。

5)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进行建筑施工工地的环境保护管理。

4.固体废物防治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建筑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严禁随意丢弃,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开挖少量土石方用于项目区进厂道路回填,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基本可做到内部平衡。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周围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1)有机废气

项目产生有组织有机废气经活性炭+UV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设备处理挤塑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国内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方法有多种,但每种处理方法都有其适用性和局限性,因此,有机废气处理工艺的选择,需要结合有机废气的物料化学特征。常见的处理工艺有两类:一类是破坏性方法:如燃烧法等;另一类是非破坏性的,即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等。目前有机废气主要治理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洗涤吸收法和直接燃烧法。前三种方法在国内已有较多应用,各有优缺点,而直接燃烧法国内应用较少。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聚丙烯熔融后产生的以非甲烷总烃为主的废气,根据与建设单位沟通核实,本项目拟采用“活性炭+UV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处理挤塑废气。 活性炭光氧一体机综合采用了活性炭废气净化器和紫外光触媒除臭废气净化器两种设备的优点组合而成,利用活性炭分解技术和UV紫外光解技术结合,对废气和臭气进行高速协同净化处理: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进入集成设备后,经过UV紫外光束区时,被紫外光波有效高速率地照射,瞬间产生光解反应;经过活性炭体电场时,在纳秒级时间范围内,产生裂变分解反应;如此协同高速地产生一系列光解和分解反应,经过多级净化后从而达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7)中表4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活性炭+UV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的处理措施可行。

2)原料分拣、破碎粉尘

在半封闭厂房内,采取人工进行原料分拣;破碎采取湿法破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采用的塑料破碎工艺可知,废旧塑料先采用人工分拣分类的方式将有用的废塑料与其他泥沙和不用的废塑料分离开,这个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原料堆场为半封闭结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产生量小。另外,废旧塑料破碎采用水喷淋破碎工艺,即将废旧塑料等放入破碎机破碎成1公分的片状,破碎时有小股水,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此工艺即可避免破碎粉尘的飘扬,又可减少破碎噪声的传播;原料分拣、破碎粉尘控制技术合理可行。

3)机制炭原料烘干粉尘

项目烘干粉尘经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外排; 项目采用滚筒式烘干机原料进行烘干,高温气流和原料直接接触,烘干机干燥筒体连接有旋风除尘器,烘干工序中部分原料随气流进入尾部旋风除尘器处理,旋风除尘器分离效率≥80%,其主要去除粒径≥10μm的固体颗粒,而对于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颗粒,其基本无法去除,除尘效率较低,无法做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一般在旋风除尘器后增设布袋除尘器,烘干机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分离后大颗粒粉尘基本被去除,剩余粉尘同热风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取值87%)处理后经15m高烘干排气筒排放;烘干粉尘经旋风+水膜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达97.4%。

4)机制炭炭化窑和制棒机废气

炭化窑和制棒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管道引入烘干机的炉膛内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及水蒸气,燃烧后经15m的排气筒统一排放。

炭化窑窑烟中含有少量的烟尘,项目炭化烟气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水蒸气、木焦油气、甲烷、乙烯、木醋等可燃、助燃气体。将炭化窑烟筒串联起来,制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管道引入烘干机的炉膛内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及水蒸气,燃烧后经15m的排气筒统一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机制炭热风炉废气

热风炉废气经旋风+水膜除尘器装置(综合除尘效率达97.4%)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盈江县弄璋镇宏源机制木炭经营部年产3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生产工艺、燃料、除尘方式等均相同;根据该项目验收监测结果,烘干、碳化、制棒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70mg/m3,根据类比可知项目产生的烟尘经处理排放浓度低于170mg/m3;项目针对机制炭生产线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6)其他废气

项目厨房油烟经一套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厨房共有1个基准灶头,餐饮规模属于小型,用电作为厨房能源,属于清洁能源,因此项目厨房燃料对环境污染较小,其次厨房炒菜时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少量油烟。环评要求已安装了一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60%,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为0.96mg/m3以下,采取的措施合理有效。

2.地表水污染控制措施

1)塑料颗粒生产线破碎、清洗废水

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5年第81号)、《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的相关要求,清洗废水在厂内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主要原料为收购的废包装袋,掺杂在废旧塑料中的不可利用夹杂物主要为砂石、泥土等肉眼能看到的各种无机物质。项目破碎、清洗过程不添加任何清洗剂进行清洗,因此该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破碎、清洗废水通过厂内6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清洗废水不外排。设置清水池。

建设单位拟设置2个生产废水收集池,用于处理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沉淀池总容积为54m3,有效容积按80%计,则有效容积为43.2m3,项目破碎、清洗废水日用水最大量为43.7m3,清洗废水量为39m3,沉淀池能确保每天产生的生产废水得到全部收集,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停留时间约为24h。

2)塑料颗粒生产线冷却水

废旧塑料经热熔挤出工序后需要对条状再生塑料产品在冷却水池进行冷却,冷却剂为水,冷却系统在冷却过程中仅水温升高,水质与原水差异不大,经冷却水池自然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机制炭生产线除尘用水

项目机制炭生产线烘干、制棒废气拟采用1套水膜除尘装置进行治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回流水进入设备旁的沉淀水池沉淀出悬浮物固体颗粒后,循环使用,除尘用水蒸发及损失的水量按照用水量的20%进行补充,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采取的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4)生活污水

本项目营运期工作人员在厂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日常办公生活用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新建的沉淀池暂存,用于厂区洒水、菜地、周边林地、庄稼地浇灌,不外排;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职工清掏至周边林地、耕地浇灌,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每天厨房废水产生量为0.48m3/d,日常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设置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2m3的沉淀池处理餐饮废水;设置10m3化粪池处理后日常生活污水;项目设置的隔油池、沉淀池、化粪池容积可以满足废水容纳要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采取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3.声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1)隔声:是把一个噪声源或把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如隔声间)中,与周围环境隔绝,一般可降噪15-30dB(A,该种方法具有投资少、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因此是一般工厂控制噪声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项目设计将各产噪设备置于车间内,车间采用轻钢结构。车间的降噪程度还与门窗数量、结构等因素有关,当车间厂房门窗关闭不严密时,将使车间外噪声明显增大。环评要求加强车间封闭,可降噪20dB(A)左右。

2)减振:机器在运转时把振动传到基础、地板甚至整个建筑物,成为噪声源发射噪声,采用减振等措施可减弱设备传给基础的振动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一般可降低5-10dB(A),上述降噪声措施在技术上是成熟的,项目对生产设备采取了减振的措施,可降噪5dB(A

采取上述措施后,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管理,保证正常运行,避免故障运行,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等效声级贡献值范围在37.98dB(A)~50.45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以林地、耕地为主,起到一定阻隔作用,项目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侧350m处的平原农场二队散户;因此,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运输车辆

项目运营后除了塑料颗粒生产线和机制炭生产线设备噪声外,还有产品、原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周边村寨内穿行)、控制载重量,减速慢行、原料、产品运输严格按照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故本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对生产设备、运输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5.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

1)不能利用的废塑料和杂物

废旧塑料人工分拣分类时产生不能利用的废塑料和杂物;废塑料和杂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杂质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2)沉淀池沉渣、清洗废渣

项目废旧塑料清洗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化学清洗剂,清洗废水水质成分较简单,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产生的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Ⅱ类固体废物;沉淀渣经脱水后暂存于东侧坑沟内,后期清运至砖厂等企业作为原料使用,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环境;沉淀渣每周进行1次清掏,也可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定期进行清理,以保证废水暂存及回用要求。

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项目区暂存场地。

①贮存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项目仅暂存沉淀渣,无其他固废一并存放。

②贮存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暂存场地位于沉淀池旁的生产车间内,暂存场上设顶棚,地表硬化处理,大风天气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沉淀渣因风起尘。

③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暂存场地位于车间,配套设有相应的导流沟渠,废水经导流沟流回沉淀池,避免废水外流。

④贮存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建设单位应根据固废存量,外运量、承运人、时间等做好相关台账,并长期保存。

项目厂区东侧为自然坑沟,地面已经进行硬化处理,并配套设置了顶棚,项目运营期沉淀渣经脱水后暂存于东侧坑沟内,严禁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后期清运至砖厂等企业作为原料使用,沉淀渣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4)废滤网

项目造粒机内设有过滤网,用来过滤原料中的少量杂质。废滤网成分主要成分为金属和所黏附的少量杂质,经核实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物;废滤网材质为不锈钢,报废后可作为废铁回收,废滤网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废活性炭、废灯管

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内使用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活性炭属吸附介质,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设备处理有机废气,运营期间可能会存在灯管更换和破损情况,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如有产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环评要求设置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柜需满足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晒,收集过程做到规范化收集,同时,在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理过程中,要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登记造册,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至少3年以上,转移联单必须载有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时间及双方经手人签名,确保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不被遗失。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措施 合理可行。

6)机制炭生产线不合格产品

项目机制炭生产线生产工艺简单、原料单一,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比例的不合格产品,可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7)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水膜除尘沉淀渣

项目热风炉、烘干、制棒等粉尘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回收后的粉尘作为原料利用;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沉淀渣定期清理,委托周边村民清运做农肥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水膜除尘沉淀渣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8)木焦油、木醋液混合产品

本项目炭化过程会产生副产品少量木焦油和木醋液,木醋液、木焦油除含有水分外,还含有有机酸、醇类、酮类、酯类、醛类、酚类、芳香族化合物等200余种有机物。项目产生木醋液、木焦油产生量较小,在热风炉正常运行期间随着管道进入热风炉燃烧,热风炉停运期间经统一收集后部分作为燃料燃烧,燃烧不完部分作为副产品出售,燃烧废气热风炉废气一并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外排;木焦油、木醋液混合产品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环评要求燃烧不完的木醋液、木焦油采用收集桶进行收集,放置于制棒区域旁暂存,暂存区域地面需进行地面硬化并设置防渗层及围堰,防范地下水污染,并于地势较低处设置事故池(容积不小于2m3);木醋液储存区域设置封堵木条或者沙子,发生泄漏事故时需用木条或沙子进行封堵,减少泄漏量,并将木醋液泄漏桶内的剩余木醋液换桶处理,事故泄漏木醋液储存于事故池中另行分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木醋液、木焦油产品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9)日常办公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主要为剩饭菜等,产生量较小;食堂隔油池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油脂,产生量不大;少量食堂泔水、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常报告生活垃圾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6.其他措施

1)厂区大叶榕、周边植被、农作物保护措施

项目厂区内生长着1棵树龄约40年的大叶榕,周边主要以人工林为主,主要为灌木林,主要树种为西南桦、杉木、橡胶树、竹林,杂木等,周边耕地主要种植甘蔗、玉米等农作物;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对厂区大叶榕、周边植被、农作物等进行保护。

①大叶榕根部1m范围设置砖混围挡,围挡内填充表土,避免沉淀渣混入围挡内。

②定期对沉淀渣进行pH值监测,采取措施,尽量控制沉淀渣pH值6~9的范围内。

③定期对有机废气、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④定期对厂区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⑤完善项目区雨污分流设施,设置专门的木醋液、木焦油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避免泄漏。

以上措施合理可行,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厂区大叶榕、周边植被、农作物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会降到最低。

2)原料、产品运输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必须经厂区北侧或者南侧机耕路运输,严禁运输车辆直接经周边村寨内道路穿行;并严格按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中的要求对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水、耐压、遮蔽性好,可多次重复使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废塑料遗洒;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废塑料,宜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厢式货车运输。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以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企业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承担由于公众参与客观性和真实性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根据企业提供的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情况看,本项目经过现场公示、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根据回收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持赞同意见;在公众参与公告、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问题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盈江县宏臻公司塑料颗粒、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