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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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692-818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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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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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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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嘉辉木业加工厂年产3万方胶合板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新城乡新城村委会旁边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嘉辉木业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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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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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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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8270.6m2,总建筑面积5515m2,项目已于2011年10月建设了木材加工车间,晒料场、原材料堆场、成品仓库、相应的办公生活区以及胶合板生产线2条并投产。本次扩建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8条胶合板生产线,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共计10条胶合板生产线,建成后本项目为年产3万方胶合板加工生产线,实现主导产品胶合板年生产能力3万方。本次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生活区,对现有生产加工厂房修缮,将现有厂房改造成满足生产需要的加工车间,引进生产设备同时针对目前项目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环保设施。本环评要求新增主要环保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多管+湿式电除尘烟囱一体设备、食堂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食堂油烟净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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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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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施工期将产生粉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等,施工污染源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木屑粉尘、调胶粉尘、涂胶、热压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项目废水主要为铁红洗手废水、食堂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装卸噪声及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为木屑粉尘、废木材边角料、锅炉灰、调胶粉尘、废胶、胶水桶、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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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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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约每日4~5次,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扬尘的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米的范围,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对易起尘物料存放点进行遮盖,并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3)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4)施工期间严禁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可燃垃圾。 (5)加强施工管理,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6)施工扬尘防治做到“六个100%的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 1.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为项目区附近村民,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3)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 (5)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 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1.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对弃渣应及时清运。 (3)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或引发水土流失。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采用多管+湿式电除尘烟囱一体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45m烟囱高空排放,颗粒物去除率99.88%。切断、去皮、旋切加工等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自然沉降在机械下方,约10%(0.729t/a)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沉降地面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于锯边、排板工段各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在产尘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风机抽气进入布袋除尘设备,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调胶粉尘自然沉降清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每台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含甲醛气体、非甲烷总烃气体收集后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 ①锅炉喷淋用水设置容积为6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使用水桶直接收集员工铁红洗手废水,将项目生产产生的木屑浸入铁红废水中,吸入铁红废水后的木屑回用于生产,作锅炉燃料使用,项目铁红洗手废水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处理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防治 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以减少震动,降低噪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一侧,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减低噪声。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中木屑粉尘、废木材边角料在车间内临时储存,锅炉灰于锅炉房内暂存,可做到每周清理1~2次,橡胶粉尘每日清扫采用收集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贮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胶、胶水桶,环评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活性炭、废胶、胶水桶暂存,废活性炭、废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胶水桶由原厂家回收,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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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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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嘉辉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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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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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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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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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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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维罗山硅石废石及建筑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新城乡邦瓦村吨海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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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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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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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为8904.3m2,项目区内建设一条年产3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与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盈江县维罗山硅石矿同属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盈江县维罗山硅石矿已于2015年12月14日取得了德宏州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5),开采矿种为冶金用石英岩,矿区面积0.838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本项目原材料为建设单位(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自有矿山的废矿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线设备安装以及环保设施的安装,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将依托距离项目区西北侧540m处盈江县维罗山硅石矿矿山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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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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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施工期将产生粉尘、少量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等,施工污染源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项目区内不设生活区,无生活废水产生,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员工冲厕用水、生产加工中水喷淋降尘循环用水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及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为沉淀渣、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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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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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约每日4~5次,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扬尘的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米的范围,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对易起尘物料存放点进行遮盖,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3)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 (4)施工期间严禁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可燃垃圾。 (5)加强施工管理,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1.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时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3)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原材料堆场:本项目原料为盈江县维罗山硅石矿山矿区已进行表土剥离后的废矿石,原料基本为块状,无大量扬尘产生,环评要求在原材料堆场自首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天产生径流污染地表水,晴天保证洒水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②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块状原料进行破碎、筛分后得到不同规格的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水喷淋进行降尘,因此产品物料含水率较高,根据工程核算成品堆场扬尘产生量约为60.17kg/a,产生量较小,环评要求在原材料堆场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天产生径流污染地表水,晴天保证洒水降尘设施正常运行,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对于粒径较小类的产品使用防水布进行遮盖或设置一间三面围挡且搭建顶棚的车间进行储存。 ③于破碎、振动筛分等粉尘产生工段设置水喷淋降尘。 2.废水防治 ①项目区内不设生活区,无生活废水产生,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员工冲厕用水、生产加工中水喷淋降尘循环用水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水喷淋降尘循环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员工冲厕用水排入新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 本项目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级约为 60~75dB(A),为了避免对沿线居民点造成交通噪声影响,鉴于此,运输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出工劳作和收工作息的时间规律及特点,错开午间和夜间运输,另外于吨海村路口设置禁鸣标志对进出厂的车辆进行控制,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沿线保护目标的影响。以避免由于扰民引起沿线村民不满而和村民产生纠纷。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率为100%。 ②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中沉淀池内的沉淀渣打捞至干化池内经自然蒸发后,每五天清理一次外售给腻子粉厂加工回用。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做到处置率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执行,保证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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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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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继鑫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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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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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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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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