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7日-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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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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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盈江县平原镇岗勐红利塑料管材厂年产600吨PE塑料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山神庙旁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平原镇岗勐红利塑料管材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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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贵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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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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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7月20日建成投产至今。由于原址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且未履行环保手续,为了企业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盈江县平原镇岗勐红利塑料管材厂为完善项目手续,且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300万元在预留用地范围内新增1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生产的塑料颗粒用做项目塑料管道生产原料,不外售;除此外,通过增加生产时间,使PE塑料管产能由原来的450t/a增加至600t/a。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山神庙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02.44m2,建筑面积为3150m2。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本次扩建利用企业现有空地新建1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的废旧塑料颗粒用做塑料管生产的原料,不外售。其他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或进行少量改造。改扩建完成后,通过新增一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的塑料颗粒用作塑料管生产原料,不外售),并且增加生产时间(由年生产248天增加至年生产330天),使得PE塑料管的生产规模由450t/a增加至600t/a。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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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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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只要项目采取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等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可得到较好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产生的废气包括破碎粉尘G1、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G2、G3)、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喷码废气(G4)、厨房油烟。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输送机、造粒主机、切粒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主生活垃圾、不能利用的废塑料和杂物S1、三级沉淀池泥渣S2、切割边角料(S3)、检验不合格的产品(S4)。 危险废弃物: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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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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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对于装运沙石、水泥、弃土等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以避免运输途中的抛洒。 ③砂、石料等设专门的堆存场地,堆放场地应尽量布置于场地中间,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 ④施工建筑垃圾分开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散落。 ⑤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采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采用活动盖板铺盖,清掏时解开盖板即可清掏,容积为5m3),经化粪池处置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回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③噪声设备避免集中,避免同时使用。减少因噪声叠加造成影响扩大。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⑤降低人为噪声,物料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声。 ⑥施工期间应避开中午午休和夜间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运至最近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塑料颗粒生产线和PE塑料管生产线废气(G2、G3)经2个集气罩分散收集后,用管道连接排至“活性炭+UV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90%,颗粒物去除率85%)处置后,通过2#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破碎粉尘(G1)经水幕除尘器(处置效率为90%)处置后,通过1#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密闭车间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④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约60%)处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后达标排放; ⑤喷码废气(G4)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清洗废水水质成分较简单,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直接回用于废旧塑料清洗,不外排; ②冷却水经冷却水槽自然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水幕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不外排; ④生活废水(餐厨废水进入隔油池处置)经化粪池(化粪池采用活动盖板铺盖,清掏时解开盖板即可清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后用作农肥; ⑤禁止设置排污口,废水禁止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总图布置尽量将噪声大的噪声源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降噪; ②尽可能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②本项目工作不在夜间进行; ③传输带使用橡胶类软质材料,避免物料掉落碰撞产生噪声; ④各类风机和水泵选用低噪高效的风机和水泵进行减震和消声处理; ⑤选用低噪声、低转速、高质量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口,高噪声送风机设置单独风机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不能利用的废塑料和杂物S1、三级沉淀池泥渣S2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即清即运,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 ②切割边角料(S3)、检验不合格的产品(S4)经收集破碎后当做塑料颗粒生产原料; ③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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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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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价工作期间,建设单位于2021年1月25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开展第一次网络公示。 从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可知:未收到公众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20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网络公示;于2021年4月21日和4月23日在中国新闻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1年4月22日在周围村寨信息公告栏进行张贴公示;2021年4月18日采用发放调查表进行了入户及团体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31份,团体调查表17份,回收率100%。根据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网上公示及报纸公示可知:未收到公众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接受调查的公众团体中,所有调查对象均能接受项目建设和营运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并都支持项目的建设。 根据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公众提出的建议及意见,建设单位承诺: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众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公众及社会的舆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和运行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环境管理能力,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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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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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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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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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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