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3862    作者: 日期:2022/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8186441

邮编:6793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

建设单位

盈江县民政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项目占地面积为33335.32 m2,项目总投资2175.8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废水:项目所在地无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来访人员生活污水、遗体清洗废水、火化堂间地面清洗废水、餐厨用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作项目区晴天绿化用水,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火化堂间的火化机、焚烧炉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焚烧炉残渣、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油池油、生活垃圾、橡胶粉尘、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公厕粪便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约每日4~5次,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扬尘的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米的范围,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对易起尘物料存放点进行遮盖,并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环境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③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外漏。若无密闭护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秒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④施工期间严禁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可燃垃圾。

⑤加强施工管理,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⑥施工扬尘防治做到六个100%的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为项目区附近村民,不在场地内食宿,由于排放的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②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③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

④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

⑤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③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2.运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为火化机火化遗体时产生的废气、焚烧炉祭品焚烧废气、餐厅油烟和汽车尾气。运营期采取的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12m高排气筒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油烟净化系统可以有效地净化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及餐厅油烟废气并达标排放,设备符合国家规定且处理措施成熟,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场内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②焚烧炉残渣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油池油污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④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⑤公厕粪便化粪池处理后 ,外委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置。⑥废活性炭、废布袋及飞灰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储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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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