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浏览量:1617    作者: 日期:2023/3/31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一是开展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为主,专项检查为辅的监管模式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共检查企业785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37人次。二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2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4件,处罚金额共计124.8706万元。随机抽查结果及所有处罚决定均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统筹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法治培训,让广大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学习法律有了更高的认识,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治污能力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落实普法责任。一是根据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及上级部门“八五”普法规划,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二是深化环境法制宣传培训。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环境法治宣传。年内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和培训,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全县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采用展板、宣传册、环保日历、环保手提袋、倡议书、宣传标语、专栏、设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对环保法规进行宣传。2022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环保购物袋3000余个,围腰500个,杯子150个,扇子100把,笔记本800本,宣传横幅16条。四是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刊载发布普法案例全年不少于2次。通过“盈江环保”微信平台多次发布环境违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更新较快,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实施。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聘请了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把关,参与处理了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执行,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三是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按要求积极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以信用监管为核心,辅之以大数据监管、风险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实现精准监管,引导、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建设,落实各项环保责任;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将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加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下步工作中,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将继续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执行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