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浏览量:1081    作者: 日期:2025/3/10

2024年以来,我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及盈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分局以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多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学法用法理念。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日活动。安排宪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单位全体干部集中观看宪法教育宣传片,增强宪法意识。三是维护司法权威,尊法守法做表率。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违法操作、违规运行。

(二)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一是充分利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和共享平台,结合德宏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矢量数据成果,服务64个建设项目选址、产业准入等分析研判。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服务,共完成一般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8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1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6件,服务县重点招商引资已签约项目6个、发改部门立项备案项目186个。上半年州生态环境局共抽取我分局审批的5份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均未发现违法违规审批情形。三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核发,共指导26家排污单位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含变更和重新申领),31家完成排污登记;督促排污单位按时完成季报和年报提交工作,按时提交率100%;配合州局开展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暨联合技术审查工作32人次。四是做好核辐射安全工作,指导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完成了全县 19家(15医疗机构1台Ⅱ类、35台Ⅲ类射线装置;4家工业企业13枚放射源、1台Ⅱ类工业用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坚持人民至上,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7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5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7起,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3起。处罚金额已缴入国库35.7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2024年盈江县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数量下降了55%,案件办结率提高了41.8%,罚款缴纳率提高了52%。二是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组织、配合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对3家汽车检测站及1家电站实施了立案查处。三是积极办理环境信访案件。共收到各类群众信访投诉案件38件,不受理1件,转其他部门办理8件,受理29件。受理的29件信访件已办结28件,1件正在办理。

(四)坚持规范提升,深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在“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不到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特殊情况除外)。安静期内,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等监控系统等,对监测全面、数据正常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到企业检查。通过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发现涉及一般环境问题,通知企业核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上报我分局。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情形,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到企业开展检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已全部录入移动执法系统,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坚持夯实基础,开展环境法制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宣传主题,多方联动、多措并举,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组合拳”,推动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美丽盈江”“盈江环保”等平台,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校园和联合环保委成员单位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环保购物袋4000个,围腰3000个,扇子3500把,宣传横幅17条。通过多形式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绿色之声、广泛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绿色生活常识,倡导低碳节能、绿色消费,让群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随着我国法治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上位法不断修订、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情况,需要及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学习。

(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程序不够规范、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股室职责、人员职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把法治建设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各项任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按照省、州具体部署,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相结合,以执法实战促练兵。结合执法业务,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高度重视信访问题,按期按质完成信访件的查办工作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将普法与日常业务紧密融合,开展多种形式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