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旧城镇

旧政发[2022]37号关于印发旧城镇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3475    作者: 日期:2022/5/12

 

旧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旧城镇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旧城镇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241


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2241日印发

旧城镇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营造文明、生态、平安的祭扫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止大气污染,倡导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旧城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州县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做好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限控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用火工作,重点应对 4 2 日至 5 日、9 日至 10 日两个时段群众祭扫高峰。按照分级分区差异化管理要求,有序开展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加强宣传引导、交通疏导、现场管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统筹协调,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宗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指导各村民小组要扛实责任,落实具体举措,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火灾等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鲜花、丝带寄语等多种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强化舆情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广播、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和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电话等信息进行宣传,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政策,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大力报道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特点,用文化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广大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摒弃大操大办丧事,有效创造祭扫节扫和疫情防控工作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工作制度,明确保障措施,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问责追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消除2022年清明节祭扫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旧城镇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小肆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哏传芳  镇武装部长

孟成兴  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过保  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成  员:赵贵琴  镇民政办主任

        罗洪全  镇林业站站长

董保龙  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杨玉娟  镇党政办副主任

        陈晓丽  镇财政所所

韩启荣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人

李正能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荣涛  镇综治办主任

叶升云  镇安监办负责人

        李  毅  镇社保中心负责人

哏留位  贺勐村支书兼主任

        岳元荣  东山村支书兼主任

        邵晓萍  新民村支书兼主任

思永飞  旧城村支书兼主任

        尚东云  东丙村支书兼主任

寸待斌  喊撒村支书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主任由赵贵琴兼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及各村抽调,负责清明节祭扫各种信息收集、汇报、报送工作。

四、责任分工

镇党建办: 要按照组织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镇宣传部门: 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违规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镇派出所: 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和发布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同时,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镇民政办: 制定全镇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公墓、殡仪馆及农村公益性埋葬点严格疫情管控措施,有序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

镇财政所: 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镇卫健办: 会同民政办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检查指导。负责清明期间医疗救护工作,落实专人,成立救护小组,及时有效救治突发疾病和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确保祭扫群众生命安全。

镇林业站安监办: 做好清明期间在烟花爆竹及火种现场查缉及禁燃禁烧文明祭扫的宣传、劝导工作,做好墓区和林地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有关违反森林防火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及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

镇专职消防队: 负责清明期间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各村委会: 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群众聚集性祭扫活动,确保不因公众聚集祭扫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自辖区内的历史埋葬点入口设卡宣传检查,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火灾等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全镇从 2022 4 1 日开始启动清明期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各相关单位、各村委会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到位,各司其职,形成共治共管合力。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抓好辖区范围内 2022 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

(二)带头承诺,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率先垂范,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表率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早部署、早宣传,把禁燃禁烧和安全文明祭扫、全民火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值守卡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工作人员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进山祭扫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进山祭扫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扫码工作。

(五)确保祭扫安全有序。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开展好执勤工作。同时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在确保稳妥推进的前提下,按照“礼貌劝导、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步骤进行劝导,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旧政发[2022]37号关于印发旧城镇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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