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市场监督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重点绩效
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盈江县工商局卡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盈江县工商局卡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指标金额:34万元,指标文号:盈财建[2016]42号A,功能分类2011502,项目资金用途:新建盈江县工商局卡场分局业务用房。
(三)项目内容
盈江县工商局卡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34万元,实际执行34万元,执行率100%。
根据《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基层工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盈发改投资发[2014]345号),解决盈江县卡场分局办公业务用房滞后的现状,新建卡场分局办公业务用房。
按照施工设计图完成盈江县卡场工商分局办公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建设,建筑面积412.58㎡,建筑层数地上二层,建筑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裂度7度。
(四)产生的效益
本着俭朴、实用、规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新建卡场分局业务用房,包括注册登记、调节接待、罚没物品储存、办案问询、档案存储等各类业务用房。改善办公环境,保障行政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办公安全,提高办公效率。结合周边环境建成与周边环境风貌整体协调的办公用房。
二、盈江县工商局旧城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盈江县工商局旧城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指标金额:34万元,指标文号:盈财建[2016]42号B,功能分类2011502,项目资金用途:新建盈江县工商局旧城工商所业务用房。
(三)项目内容
盈江县工商局旧城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34万元,实际执行34万元,执行率100%。
根据《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基层工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盈发改投资发[2014]345号),解决盈江县旧城工商所办公业务用房滞后的现状,新建旧城工商所办公业务用房。
按照施工设计图完成盈江县旧城工商所办公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建设,建筑面积408.21㎡,建筑层数地上二层,建筑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裂度7度。
(四)产生的效益
本着俭朴、实用、规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新建旧城工商所业务用房,包括注册登记、调节接待、罚没物品储存、办案问询、档案存储等各类业务用房。改善办公环境,保障行政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办公安全,提高办公效率。结合周边环境建成与周边环境风貌整体协调的办公用房。
三、市场监管三所、四所、五所、八所能力提升工程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三所、四所、五所、八所能力提升工程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指标金额:40万元,指标文号:盈财社[2016]87号,功能分类2101016,项目资金用途:完成监管三所、四所、五所、八所能力提升工程。
(三)项目内容
市场监管三所、四所、五所、八所能力提升工程40万元,实际执行28.84万元,执行率72%。
根据《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药监局关于配发乡镇监管执法和快速检测设备的通知》(德食药监发[2017]37号),支付完毕由省政府统一采购乡镇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共计4个包。
(四)产生的效益
通过市场监管三所、四所、五所、八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点,为食品监管、稽查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从纵向、横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参数数据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四、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
(一)项目名称
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县级资金,指标金额:8万元,指标文号:盈财预[2017]513号,功能分类2100409,项目资金用途:完成德宏州2017年食品安全抽验监测任务。
(三)项目内容
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8万元,实际执行8万元,执行率100%。
根据《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宏州2017年食品安全抽验方案的通知》(德食药监发[2017]74号),完成省局、州局安排的抽验任务。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全年抽检工作。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验。
(四)产生的效益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验。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单位,以大米、面、肉及肉制品、饮用水、食用油、水果、食用农产品、粽子和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按时按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240个批次。根据抽验结果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五、盈江县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项目名称
盈江县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县级资金,指标金额:7万元,指标文号:盈财预[2017]1414号,功能分类2011504,项目资金用途:制定商标战略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有效注册商标培育工作。
(三)项目内容
盈江县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7万元,实际执行3.5万元,执行率50%。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商标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盈政办发[2017]135号),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牌、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全力助推企业走上商标产品到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的发展之路,助推盈江品牌城市建设。
(四)产生的效益
奖励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以及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盈江县利盈米业精米厂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德宏州知名商标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盈江县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5万元、个体工商户杨景辉0.5万元(2018年兑付)。县政府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万元(2018年兑付),用于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集体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著名商标的宣传推广工作。
盈江县市场监督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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