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盈江县祥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浏览量:11143    作者: 日期:2020/4/10

盈江县祥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盈江县祥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盈江县祥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局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该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依法拟对盈江县祥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们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即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付正刚 吴秋敏

联系电话:0692—8187788

 

 [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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