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砂石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盈政发〔2020〕39号)工作部署,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整治工作中,现场查获无人认领田(河)砂,调查期间未能查清货物主,又无相关人员进行认领,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6月2日,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工业园区(第五小学对面场地)查获涉案田(河)砂一堆,经执法人员清运计量共750立方;
上述货物,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我局依法进行拍卖处置。
认领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118号(行政执法大队205办公室)。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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