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属“有毒物质”。人们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罂粟籽的食品,不仅会对身体产生伤害,逐渐还会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由于盈江地处中缅边境,长期以来,民间就有制作烹调食用添加罂粟类食物的习惯。一些不法商家认为在食品添加罂粟壳、罂粟籽,食物的味道会变得非常鲜美,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食客前来品尝,非法牟取暴利。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严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买卖、加工销售、使用(食用)罂粟苗、罂粟壳、罂粟籽及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的调味品。
2005年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籽,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调味品。
二、严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
国家于2009年将罂粟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国家法律也对罂粟壳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
三、对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尤其是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罂粟“功力”却不可小觑。吃过后,或多或少会产生轻快感,表现在生理上为脸部微微发红、心跳加快、容易瞌睡。食用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的食物后,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或服用糖水加速排泄,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同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食物样品,由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四、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生产、运输、贩卖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生产加工销售含有罂粟壳、罂粟籽的食品,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县市管局电话:8186358
公安电话:110
特此公告
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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