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浏览量:10925    作者: 日期:2021/7/15

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实,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为我局登记的企业,未申报2019年度年报,未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依法拟对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们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上述企业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即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付正刚 吴秋敏

联系电话:0692—8187788


[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