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水胺硫磷、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等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盈江县壹站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西芹,毒死蜱超标。
2、盈江县尹丽江蔬菜摊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3、振盈农贸市场闫江芳销售的1批姜,镉(以Cd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8月13日]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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