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县人民政府有关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构建平安盈江、和谐盈江”为目标,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做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打传创无”工作,根据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打传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按照《盈江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盈江县打传销办指导各乡镇、农场管委会以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基础,强化整治,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努力实现辖区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的工作目标。经盈江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农场管委会申请上报的无传销社区(村)初步考核验收,拟将盈江县平原镇拉勐村民委员会等20个社区(村)认定为“无传销社区(村)”,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11月20日。
认定名单如下:
1、盈江县平原镇拉勐村民委员会
2、盈江县平原镇芒璋村民委员会
3、盈江县平原镇兴和村民委员会
4、盈江县平原镇盈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5、盈江县平原镇岗勐社区居民委员会
6、盈江县弄璋镇古里卡村民委员会
7、盈江县弄璋镇芒面村民委员会
8、盈江县弄璋镇芒相村民委员会
9、盈江县弄璋镇南算村民委员会
10、盈江县太平镇璋西村民委员会
11、盈江县太平镇卡牙村民委员会
12、盈江县太平镇黄龙村民委员会
13、盈江县旧城镇东丙村民委员会
14、盈江县盏西镇团坡村民委员会
15、盈江县盏西镇关上村民委员会
16、盈江县铜壁关乡和平村民委员会
17、盈江县芒章乡银河村民委员会
18、盈江县油松岭乡营庆村民委员会
19、盈江县盈江农场盈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盈江县盈江农场盈腾社区居民委员会
盈江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92-8180234。
盈江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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