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交通运输局

盈江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责

浏览量:5451    作者: 日期:2022/8/22
      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拟定实施意见。负责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立法解释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定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8180807

      综合规划建设股(交通战备办):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配合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 

       联系电话:8180807

      综合运输和安全监管股(应急办、县水上搜救应急中心):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配合协调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联系电话:8183726

      资财审计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按照规定负责直属机关党委财务工作。 

       联系电话:8115123

      公路和航务股;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公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指导超限运输管理。指导运输枢纽、站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起草公路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拟订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水路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重点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8180807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8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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