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有关要求,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打好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攻坚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到2020
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州义务教育有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控辍保学底数不清、劝返不深不细、整治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升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控辍保学工作不仅是能力水平问题、业务问题,更是作风问题、政治问题”的高度,以“对事实负责、对政策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按照“摸清家底、依法处置、规范责任、动态管理”的工作步骤,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覆盖大排查,分类制定控辍保学措施,落实劝返动员包保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2020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打好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攻坚战。
(一)摸清家底。坚持“摸底排查全覆盖”工作原则,以各县市为主体,用1个月左右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覆盖大排查。通过开展“两查四对”,确保到2019年9月30日前彻底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底数和情况。
1.查户籍对学籍。州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州5至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名册,分县市、乡镇(街道)提供给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体育局将名单与学籍系统进行比对,锁定疑似失学儿童少年。对于随父母外出打工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户籍地跟踪统计、协调入学。
2.查学籍对学生。各县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干部和教师,采取全覆盖交叉到校点名的方式,将学籍名单与实际在校学生进行核查核对,逐一确认,锁定疑似辍学儿童少年,在9月底前建立台账清单。
3.以实际对系统。州教育体育局将上述“两查两对”锁定的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反馈各县市,各县市及时组织力量逐一入户调查核实,精准锁定辖区内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并如实上报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10月底前,州教育体育局要及时将台账清单与国办扶贫系统进行逐一比对,确保口径一致,精准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
4.以系统对责任。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将锁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与各部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核查发现问题,分析管理是否规范、责任是否到位,并抓好问题整改。
(二)依法处置。坚持“宣传动员是基础、司法处置是保障”工作原则,围绕“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2020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目标开展工作。
1.强化管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分为需要劝返和不需要劝返两大类18小类。对需要劝返的8类,要分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和非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两类进行管理;对不需要劝返的10类要逐一举证,举证材料须准确完备,分别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2.加强劝返。需要劝返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县市要落实每一位学生控辍保学包保责任,认真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说服动员,切实做到上门劝返、面访劝返、情感劝返、跟踪劝返。
3.依法处置。在充分做实做细入户动员、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云教规〔2018〕2号)文件要求,2019年11月对未按规定到校的完成依法处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监护人改正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期限届满后,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期限届满后,监护人仍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及时向县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级人民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应在法定时限内启动执行程序。
(三)规范责任。坚持“联控联保”工作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1.县市党委、政府承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要加强工作研究,统筹协调司法、法院、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其他部门和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学校教师等力量,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合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依法履行控辍保学相关步骤,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做到控辍保学底数清、情况明,宣传教育、责令改正两个步骤全覆盖。
3.村(社区)“两委”承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具体责任,负责组织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并动员劝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开好村民小组控辍保学会议,督促动员监护人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4.县市教育体育部门承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责任,要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年终考核学校的重要指标;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失学辍学、劝返入学复学等数据真实准确。
5.义务教育学校承担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禁出现打击、排斥、直接或变相排挤学生离开学校的情形;认真实行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更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适时研判、预报预警、及时报告等机制;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接流失学生信息;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监护人履行责任。鼓励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改革,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6.司法、法院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或诉讼”的职能,在法定时限内启动执行程序,依法执行。
7.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一线指导,强化数据的筛查比对并实现数据闭环,强化举证支撑,确保举证材料支撑有力、全面准确。
(四)动态管理。坚持“常态坚持、动态清零”工作原则,强化源头治理。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建立县市、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期研判制度,及时发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落实劝返工作措施。
1.加强台账管理。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由州级统筹、县级管理,在核查劝返工作基础上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要加强与户籍、扶贫系统的衔接,确保数据一致。
2.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针控辍保学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2019年9月起全面启动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巩固提升。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善、严格规范的控辍保学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做到源头防控、堵塞漏洞。
3.开展分类管理。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要求,以县为单位,一县一方案,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探索部分学业困难学生在中职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方式。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劝返学生不同年龄、失学辍学时间长短和学生个体情况等,分类管理、妥善安排,因人编班、因材施教;要更加关心关注劝返复学学生,注重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劝返一人、稳定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攻坚战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和辍失学人数每月18号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教育体育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月至少要研究1次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要报送学生动态情况。控辍保学数据报送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报送制度。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
(二)建立包保责任制。各县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面访面劝,县市党政班子面访面劝不低于辖区内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总数的10%,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面访面劝不低于辖区内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总数的40%;乡村干部要结对包保失学辍学学生家庭,学校教师要结对包保失学辍学学生,乡村干部和学校教师要以包保的失学辍学学生为联结点,相互联动,逐一劝返。
(三)强化工作指导。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州教育体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按照“以点否面”的原则,对县级全覆盖和乡镇(街道)、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指导县市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工作开展。州级对各地控辍保学数据,不论多少,只论真假。工作中,州纪委监委对认识不够、统筹不力、效果不好的县市有关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态度不正、作风不严、措施不实、弄虚作假、漏统漏报、虚报瞒报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县市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部门要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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