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拟定等级公示

浏览量:7567    作者: 日期:2021/7/1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35号)、《德宏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德政教督办〔2019〕30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盈江县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教督办〔2019〕10号),按2021年4月14日《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督导评估的通知》,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从盈江县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库中抽调校长及责任督学组成两个实地督导评估专家组,于2021年05月11日—14日,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8个方面,分别对铜壁乡中学、平原镇拉勐小学等9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通过定量定性综合评定,并经教育体育局班子研究通过。现将督导评估拟定等级公示如下:

拟定为盈江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8所:

铜壁乡中学、油松岭乡中学、新城乡中学、弄璋镇姐帽中学、支那乡上官小学、盏西镇团坡小学、弄璋镇姐帽小学、平原镇拉勐小学。

暂不拟定等级1所:太平镇东标小学。

同时拟推荐申报德宏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所:新城乡中学、弄璋镇姐帽小学。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22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或疑问,请与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692—8181002、18088181786。



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