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35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督导评估的通知》(no.19)安排,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从盈江县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库中抽调校长及责任督学组成两个实地督导评估专家组,于2021年10月26日—28日,分别对平原镇芒丙小学、平原镇新平小学、太平镇芒棒小学、弄璋镇南缓小学、盏西镇双龙小学、盏西镇芒冷小学、芒章乡罗朗小学、芒章乡中学,共8所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通过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拟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盈江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平原镇新平小学、弄璋镇南缓小学、盏西镇芒冷小学、芒章乡罗朗小学、芒章乡中学,共5所。
二、暂不拟定等级学校
平原镇芒丙小学、太平镇芒棒小学、盏西镇双龙小学,共3所。因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暂不拟定等级。
三、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6日—12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或疑问,请与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692—8181002、1808818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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