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8日,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级督学和部分学校校长共20人组成3个评估专家组,对县民族完全中学(初中部)、旧城镇中心小学等23所中小学校开展了督导评估工作,对平原镇中心学校、旧城镇中心学校、那邦镇中心小学进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
评估组严格按照督导评估工作标准操作细则,以巡查校园、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学校管理情况、随机听课、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走访、集中反馈等方式,认真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标准中8项A级指标、35项B级指标、120项评估要素进行细致的督导评估,对学校管理、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把脉诊断”,总结经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督导评估与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工作一并实施。评估组严格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标准操作细则,对学校健全工作机制、完成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民主管理、维护师生权益、普法教育、示范影响共7个方面工作认真细致的开展了评估。对评估学校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实事求是地把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要求学校一一对照整改落实。
通过评估,促进了盈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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