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盈江县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的通知》及《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组成督导评估组,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至28日和10月19日,对盈江县平原镇中心学校、旧城镇中心学校、那邦镇中心小学、第一初级中学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盈江县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达标学校
平原镇中心学校、旧城镇中心学校、那邦镇中心小学、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
同时,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达到德宏州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州级示范学校申报条件,并提起申报。
二、公示时间7天
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问题反映,请拨打联系电话:0692—8181002
联系人:陈老师。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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