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浏览量:1348    作者: 日期:2025/1/6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与配合。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们郑重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假期既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最佳时机。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过度依赖和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希望家长朋友们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强迫孩子参加超前、超标校外学科培训,不给孩子多报、滥报校外培训项目,切忌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要引导孩子制定科学的假期计划,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有效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拒绝参加无证机构和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

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请不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托管”“素质拓展”“思维训练”“作业辅导”等名义超范围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要参加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照看”“幼小衔接”等名义变相开展的违规学科类培训。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办学许可证》,所有机构均不具备学科培训资质,任何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均为非法机构。特别提醒,托管机构没有办学和培训资质,切勿将孩子放置托管班接受培训。

三、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

寒假期间,家长要综合考虑孩子的个性化需求,如确需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目攀比和跟风。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看一一登录”

(一)看:

一看办学资质。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有“一证一照两公示”。“一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照”是指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两公示”是“教师公示”和“收费公示”。证照及公示信息应按要求在机构内显著位置悬挂,证照基本信息一致,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内容、地址与实际必须相符。“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和证照信息不一致均为非法培训机构。切勿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非法培训机构不仅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很大,而且极易引发“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二看教师资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从事非学科类的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教师的时候记得要关注教师的教学资质。

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进行公示。校外培训收费政策规定,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缴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培训课时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续费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缴费和按课时缴费同时进行的,应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四看安全环境。要切实关注孩子所参加培训机构的环境安全,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培训机构或将相关线索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确保孩子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签订培训合同。参加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认真阅读条款,特别是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

(三)一登录:登录“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请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在支付宝搜索“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选课缴费,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能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否则极易发生退费纠纷、维权困难等问题。

再次郑重提醒您:拒绝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打造一个优良的教育环境,助力孩子畅享轻松、愉悦、充实的假期!

监督举报电话:0692-8124500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