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第二批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全面完成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工作。2023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族宗教局、州乡村振兴局到5县市开展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州级验收工作。
验收组实地查看了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农户建议,了解农户诉求,农户纷纷表示“改造了后房屋变敞亮了、环境卫生干净了、住的也舒服了”。通过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为下一步着力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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