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卡场镇人民政府

卡场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告知书!

浏览量:1321    作者: 日期:2025/2/17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云南省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距离集中缴费截止仅剩9天!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年度参保缴费。相关政策如下:

、缴费标准

1.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人400元。

2.非集中缴费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人400元。

3.非集中缴费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人1070元

二、不同时段缴费,待遇生效时间不同

2025年2月25日以前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2月25日以后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3个月内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报销。

三、连续参保有奖励

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出现断保的重新累计连续缴费年数,前期积累的激励额度继续保留。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本人零报销奖励额度清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

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四、断缴医保有风险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外出就医请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不予报销。到德宏州以外地区就医的,就医前或就医期间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医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