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卡场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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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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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水电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第、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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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硅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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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十三条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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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加油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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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个体工商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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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卡场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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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数量 |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合并或者联合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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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第、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
水电站 |
100%/60 |
1年1次 |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
2025年6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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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
硅厂 |
100%/100 |
1年1次 |
根据受理线索或日常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
2025年6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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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十三条 |
烟花爆竹经营店 |
100%/100 |
1年2次 |
根据受理线索或日常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
2025年1月2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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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加油站 |
100%/100 |
1年2次 |
综合检查、定期检查 |
2025年、7月、11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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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卡场镇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
个体工商户 |
100%/30 |
1年2次 |
综合检查、定期检查 |
2025年、7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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