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龙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被征收土地农民生计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多,征地后,产生的被征地农民越来越多。2016年,盈江县出台《关于印发盈江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盈政发〔2016〕386号),建立和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5月,盈江县被征地农民8516人,其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有545户236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666人。根据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名单比对,2015-2019年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的农民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人数为52人,对被征地农民培训和就业工作亟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促进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阶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
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就业安置可以采取用人单位直接提供就业岗位并与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由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被征地农民三方签订合同委托安置。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
盈江县人社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并未限制身份,下一步将对在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劳动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于被征地农民属于建档立卡户身份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领取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以此鼓励其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强技能培训带动就业。
四、开展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
深入乡镇、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一对一讲解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以外出务工成功典型宣传外出务工好处,现场提供岗位信息,实行现场动员、现场报名、现场输出,做到100%向被征地农民推荐就业岗位,扩大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
今后,我们将会与其他部门联系,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整合力量与资源,形成合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培训和就业工作,做到让被征地农民后顾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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