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浏览量:16378    作者: 日期:2016/9/8

1.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

2. 农民工服务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退伍证、残疾证、毕业证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缩印在A4纸)

4.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

6. 担保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7. 不动产抵押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8. 不动产所有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不动产所有人不是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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