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盈政发【2011】17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㈡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㈢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对世事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
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㈤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研究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㈥负责对全县境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㈦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为劳动关系双方提供政策咨询、政策指导和劳动保护,预防及减少劳动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㈧负责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方案、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着力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和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制定全县职业介绍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并监督检查。
㈨负责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开发目标、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参加上级部门实施的职业技术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负责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及规划;组织技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工作,贯彻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
㈩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劳动关系准则,规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等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相关的实施办法,并对企事业单位实施各项劳动监察;负责企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职工和工人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含企业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干管权限,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及其执行方案;按规办理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工作;审核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收入;执行企业职工福利宏观政策并做好监督检查。
(十二)统筹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及统筹办法;负责统筹拟定本地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对基金的管理依法实行稽核和检查。
(十三)负责我县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督促检查各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担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分类分项向县委、县政府、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劳动统计资料、劳动信息资料、劳动事业发展情况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构成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共计63名,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编制59名,工勤编制4名。
2015年末参加工资统发73人,包括在职58人,退休15人。定额补助109人。
(四)车辆构成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车辆编制共计4辆,其中公务用车编制4辆。2015年末实有车辆计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合理调配各类人才,纵深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二)积极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三)严格落实工资福利待遇政策。
(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五)扩面与管理并重,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六)多措并举,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七)加大维权维稳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55.2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6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103.83万元。主要项目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社会保险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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