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县人社局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实施工作。涉及此项工作的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盈江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镇、弄璋镇、太平镇、旧城镇、卡场镇、新城乡共12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共34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艳芹同志主持,由县社会保险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主任杨海英同志作业务培训。
通过以会代训使参会人员把握政策、明确责任、熟悉业务经办程序,为顺利推进我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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