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起草;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综治、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承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89922
(二)工资福利股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退休制度的政策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用人员见习期和定级工资待遇;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调整变动人员工资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和补贴办法;具体协调组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疗养工作;贯彻执行并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及组织实施的管理工作,管理退休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津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我州一般性福利补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期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落实工龄问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本县实际编制企业工资总额年度指导计划,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分配制度,检查落实最低工资政策;指导企业制定和推行劳动定员定额年薪标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职工福利政策的情况;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16492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复核事业单位换页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意见,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执行高、中评委的评审结果;组织各类考试考务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实施对职称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年底统计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80638
(四)执法监督股(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组织对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劳动执法年审工作;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规,行使劳动监察权,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参与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参与并监督破产企业、被兼并企业欠发职工工资(含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职工安置的处理;负责工伤调查认定工作;负责协助做好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17085
(五)仲裁股
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和突发性案件;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转移等手续;负责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转正定级手续;负责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的台账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含企业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协调全县劳动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87872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编制本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管理办法;检查落实企业死亡职工及其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和失业职工患病、死亡待遇各项政策;检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离退人员患病、生育、工伤(职业病)治疗期间的待遇政策;承办州劳动鉴定委员会下派的相关业务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和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违纪举报机制,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违纪案件;汇总、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费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做好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18407
二、3个直属事业机构
(一)盈江县社会保险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配合编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协助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政策并对其实施稽核检查;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征收、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969910
(二)盈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工作,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才资源供需状况,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为县委、县政府进行人才规划、制定人才政策、调整人才布局提供依据;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征缴、管理及发放工作,办理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负责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对社会人才开展流动调整、集体户籍管理、职称评定、党团工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报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为社会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和管理使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快速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资格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工作和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执业医师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和《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登记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81517
(三)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受理和处理,为调解仲裁的统一对外窗口,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仲裁委员会的专职、兼职仲裁员;承办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187872
三、1个派出事业机构
(一)盈江农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负责处理农场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896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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