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大抵边行政村和社区民生保障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大抵边行政村和社区民生保障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对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经审核现有1家单位符合吸纳脱贫劳动力2人,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现将拟发放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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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吸纳单位名称 |
吸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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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洪爽 |
533****1616 |
盈江县明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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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余艳 |
533****2826 |
盈江县明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8-3-6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除周末(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举报,请及时与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692-8969879、0692-8181517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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