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训补助。经盈江县市管局、盈江县商务和科技局、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盈江县永恒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训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反映,电话:0692-8181517
[附件: 盈江县2022年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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