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就业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盈江县中医院、盈江县妇幼保健院经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拟授予“就业见习”基地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除周末),如有异议,请拨打盈江县人社局电话0692-818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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