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

浏览量:1495    作者: 日期:2024/6/4

根据《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就业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盈江县医院经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拟授予“就业见习”基地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64—2024年611日(除周末),如有异议,请拨打盈江县人社局电话0692-8189922。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