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林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 7月12日受理了 王洪 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盈劳人仲案字[2024]第43号)。该案现已缺席开庭审理完毕,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裁决书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盈劳人仲案字[2024]第43号:
被申请人德宏林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王洪工资149300.49元,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
此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胜路56号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